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年度炉渣销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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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年度炉渣销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GJZ2024J-JK13

1.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炉渣销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炉渣收购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炉渣销售项目

2.2招标范围: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2025年度各热源厂运行所产生炉渣进行出售,预计炉渣总量约3.2万m3,以实际发生为准。

2.3项目地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各热源厂(经开区内)。

2.4 销售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销售时间为准。

2.5入围家数:2家;

2.6 服务要求:各热源单位炉渣随产随销,存渣场内炉渣无堆积、无残留,符合环保要求;

2.7炉渣最低出售限价:6元/m3。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购买能力、充足的装卸运输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团体组织;

3.2供应商必须具有充足的运输车辆,在合同执行期间,收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清运炉渣,并提交服务承诺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商参加投标。

3.4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 (略) 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日 (略) 有效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 (略) 需提供 (略) 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日至**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 (略) (略) ( (略) 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4.3方式:发送邮件。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 (略) (略) 邮箱(*@*q.com)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日13时30分(即开标时间);

5.2开标地点: (略) (略) ( (略) 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办公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电话:0431-*

联 系 人:李洋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联系人:徐司伦

联系电话:0431-*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GJZ2024J-JK13

1.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炉渣销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炉渣收购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炉渣销售项目

2.2招标范围: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2025年度各热源厂运行所产生炉渣进行出售,预计炉渣总量约3.2万m3,以实际发生为准。

2.3项目地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各热源厂(经开区内)。

2.4 销售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销售时间为准。

2.5入围家数:2家;

2.6 服务要求:各热源单位炉渣随产随销,存渣场内炉渣无堆积、无残留,符合环保要求;

2.7炉渣最低出售限价:6元/m3。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购买能力、充足的装卸运输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团体组织;

3.2供应商必须具有充足的运输车辆,在合同执行期间,收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清运炉渣,并提交服务承诺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商参加投标。

3.4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 (略) 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日 (略) 有效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 (略) 需提供 (略) 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日至**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 (略) (略) ( (略) 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4.3方式:发送邮件。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 (略) (略) 邮箱(*@*q.com)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日13时30分(即开标时间);

5.2开标地点: (略) (略) ( (略) 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办公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电话:0431-*

联 系 人:李洋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联系人:徐司伦

联系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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