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截止2024年6月固定资产清查服务审计项目市场调查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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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截止2024年6月固定资产清查服务审计项目市场调查询价公告

(略) (略) / (略) 文昌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截止2024年6月固定资产清查服务审计项目市场调查询价公告



(略) 工作需要,现需对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开展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截止2024年6月固定资产清查服务审 (略) 场调查,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调查项目

(略) (略)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截止2024年6月固定资产清查服务审计项目。


二、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文城镇文清大道42号。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报价明细表,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资料应包含联系人的姓名、电话。

(五)特定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3.国家认可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5.执业人员具有从业资格证。

6.具有完善的咨询服务体系,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资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出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地点: (略) (略) 门诊楼5楼财务科办公室(530室)

(三)报名时间:**日至**日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七、医院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一)联系人:陈老师

(二)联系电话:*



(略) (略) / (略)

**日


附件: (略) (略) 收入及国有资产资料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略) 工作需要,现拟委托开展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截止2024年6月固定资产清查服务审计项目审计工作。我院2023年总收入为*.01元,截止2024年6月止资产总额*.12元。



(略) (略) / (略)

**日


(略) (略) / (略) 文昌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截止2024年6月固定资产清查服务审计项目市场调查询价公告



(略) 工作需要,现需对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开展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截止2024年6月固定资产清查服务审 (略) 场调查,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调查项目

(略) (略)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截止2024年6月固定资产清查服务审计项目。


二、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文城镇文清大道42号。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报价明细表,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资料应包含联系人的姓名、电话。

(五)特定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3.国家认可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5.执业人员具有从业资格证。

6.具有完善的咨询服务体系,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资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出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地点: (略) (略) 门诊楼5楼财务科办公室(530室)

(三)报名时间:**日至**日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七、医院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一)联系人:陈老师

(二)联系电话:*



(略) (略) / (略)

**日


附件: (略) (略) 收入及国有资产资料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略) 工作需要,现拟委托开展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截止2024年6月固定资产清查服务审计项目审计工作。我院2023年总收入为*.01元,截止2024年6月止资产总额*.12元。



(略) (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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