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停车区及排涝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停车区及排涝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1.项目编号:中宏源(宁2024)采-26。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停车区及排涝项目采购
3.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
4.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5.谈判内容及要求:《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第三章》
通过本次竞争性谈判为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选择一家服务企业为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停车区及排涝项目采购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第三章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内容及要求 | 最高限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 |
1 | 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停车区及排涝项目采购 | 1项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 7.8275 万元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 |||
服务质量 |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4)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和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内容均须清晰加盖单位公章,模糊不清或无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
7.报名
7.1报名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 08 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持邀请函到中 (略) 宁化分公司( (略) 宁化县翠江 (略) 206号名门世家6幢102店面)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8.谈判文件的获取
8.1获取地点及方式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 08 月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持邀请函到中 (略) 宁化分公司( (略) 宁化县翠江 (略) 206号名门世家6幢102店面)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金与转账购买均可。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2谈判文件售价:按物价部门批复执行。
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8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 (略) 宁化县翠江 (略) 206号名门世家6幢102店面会议室,由中 (略) 宁化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4年08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 (略) 宁化县翠江 (略) 206号名门世家6幢102店面会议室,由中 (略) 宁化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
11.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将有关问题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12.提交谈判保证金:根据明财购[2021]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
13.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福建 (略) http://**发布,务请 (略) 和保持联系方式通畅,如因供应 (略) 和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行承担。
1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承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支付,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经与采购人协商代理费用按2000元计取;代理费缴后不退。
开户名:中 (略) 宁化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 (略) 宁化支行
账号:**
15.公告期限
15.1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6.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
地址: (略) 宁化县翠江 (略) 15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法: 0598-*
代理机构:中 (略)
地 址: (略) 宁化县翠江 (略) 206号名门世家6幢102店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法:*
监督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
1.项目编号:中宏源(宁2024)采-26。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停车区及排涝项目采购
3.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
4.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5.谈判内容及要求:《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第三章》
通过本次竞争性谈判为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选择一家服务企业为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停车区及排涝项目采购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第三章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内容及要求 | 最高限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 |
1 | 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停车区及排涝项目采购 | 1项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 7.8275 万元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 |||
服务质量 |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4)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和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内容均须清晰加盖单位公章,模糊不清或无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
7.报名
7.1报名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 08 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持邀请函到中 (略) 宁化分公司( (略) 宁化县翠江 (略) 206号名门世家6幢102店面)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8.谈判文件的获取
8.1获取地点及方式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 08 月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持邀请函到中 (略) 宁化分公司( (略) 宁化县翠江 (略) 206号名门世家6幢102店面)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金与转账购买均可。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2谈判文件售价:按物价部门批复执行。
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8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 (略) 宁化县翠江 (略) 206号名门世家6幢102店面会议室,由中 (略) 宁化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4年08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 (略) 宁化县翠江 (略) 206号名门世家6幢102店面会议室,由中 (略) 宁化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
11.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将有关问题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12.提交谈判保证金:根据明财购[2021]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
13.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福建 (略) http://**发布,务请 (略) 和保持联系方式通畅,如因供应 (略) 和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行承担。
1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承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支付,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经与采购人协商代理费用按2000元计取;代理费缴后不退。
开户名:中 (略) 宁化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 (略) 宁化支行
账号:**
15.公告期限
15.1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6.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
地址: (略) 宁化县翠江 (略) 15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法: 0598-*
代理机构:中 (略)
地 址: (略) 宁化县翠江 (略) 206号名门世家6幢102店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法:*
监督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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