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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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比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 (略) 妇联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出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比选公告公布如下。

一、比选项目简介

(一)服务期限:自签定服务合同起1年。

(二)最高限价:5万元。

(三)主要服务内容:

1. (略) 妇联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法律意见和风险评估;

2. (略) 妇联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法律事务文书和各类合同,防范法律风险;

3. (略) 妇联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个案委托代理时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支付代理费,代理费按《广西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收费标准的80%优惠收取);

4. (略) 妇联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而制定的具体办法、规章制度等的审议活动;

5. (略) 妇联处理需向行政部门申请的有关经济问题的非诉讼事务;

6.应 (略) 妇联与其他单位的重要业务洽谈活动;

7. (略) 妇联开展法制宣传,每年度至少提供1-2次免费的专业法律知识教育或业务培训,提升妇联干部的法律素养;

8.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协 (略) 妇联与职工的劳动纠纷; (略) 妇联处理与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等工作;

9. (略) 妇联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妇女维权信访案件和妇女儿童重大突发事件、个案舆情等提供法律服务;对涉妇女儿童权益的舆情及时研判,第一时间参与处置;

10.协助妇联参与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提出方案。

11.协助处理政府12345平台投诉或咨询涉及法律方面的工单,帮助当事人反映合理合法维权诉求。

12.应 (略) 妇联与法律有关的课题调研、重大行政决策的论证或讨论等;

13.收集、审查妇联已清查出的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各类疑难问题、案件,进行讨论, (略) 妇联提供与工作有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并提供法律建议;

14. (略) 妇联提出,经双方确认的法律事项,并尽一切可能提供优质服务;

(四)服务要求:

1.能尽职尽责履行服务单位法律事务,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2.制定法律服务工作计划,按要求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报告;

3.积极对服务单位发生法律纠纷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法律救济意见,协助单位进行非诉处理;

4.对服务单位发生法律诉讼案件,参照同行业收费标准提供优惠。

二、参与比选的基本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2、无违法违纪记录,律所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比选申请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比选申请人及其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比选申请人及其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三、比选所需材料

参与比选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律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基本情况介绍;

  (二)以往业绩,特别是从事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业绩以及代表性的案列;

  (三) (略) 妇联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及成员基本情况;

  (四)根据本方案中的法律顾问职责以及选聘条件要求,提出相应的费用标准、服务方案;

(五)为我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服务费报价,年服务费用不高于5万元。

四、比选规则

1.本次比选打分采取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2.比选对象的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比选。

3.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评审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递交比选文件时间:**日至8月29日18∶00前(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5份比选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略) 桂春路南二 (略) 妇联五楼办公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均不予受理。本次比选可以接收邮寄的比选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报名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不予接收。

联系人:姚瑶;联系电话:077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 (略) 妇联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出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比选公告公布如下。

一、比选项目简介

(一)服务期限:自签定服务合同起1年。

(二)最高限价:5万元。

(三)主要服务内容:

1. (略) 妇联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法律意见和风险评估;

2. (略) 妇联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法律事务文书和各类合同,防范法律风险;

3. (略) 妇联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个案委托代理时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支付代理费,代理费按《广西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收费标准的80%优惠收取);

4. (略) 妇联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而制定的具体办法、规章制度等的审议活动;

5. (略) 妇联处理需向行政部门申请的有关经济问题的非诉讼事务;

6.应 (略) 妇联与其他单位的重要业务洽谈活动;

7. (略) 妇联开展法制宣传,每年度至少提供1-2次免费的专业法律知识教育或业务培训,提升妇联干部的法律素养;

8.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协 (略) 妇联与职工的劳动纠纷; (略) 妇联处理与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等工作;

9. (略) 妇联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妇女维权信访案件和妇女儿童重大突发事件、个案舆情等提供法律服务;对涉妇女儿童权益的舆情及时研判,第一时间参与处置;

10.协助妇联参与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提出方案。

11.协助处理政府12345平台投诉或咨询涉及法律方面的工单,帮助当事人反映合理合法维权诉求。

12.应 (略) 妇联与法律有关的课题调研、重大行政决策的论证或讨论等;

13.收集、审查妇联已清查出的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各类疑难问题、案件,进行讨论, (略) 妇联提供与工作有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并提供法律建议;

14. (略) 妇联提出,经双方确认的法律事项,并尽一切可能提供优质服务;

(四)服务要求:

1.能尽职尽责履行服务单位法律事务,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2.制定法律服务工作计划,按要求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报告;

3.积极对服务单位发生法律纠纷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法律救济意见,协助单位进行非诉处理;

4.对服务单位发生法律诉讼案件,参照同行业收费标准提供优惠。

二、参与比选的基本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2、无违法违纪记录,律所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比选申请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比选申请人及其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比选申请人及其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三、比选所需材料

参与比选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律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基本情况介绍;

  (二)以往业绩,特别是从事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业绩以及代表性的案列;

  (三) (略) 妇联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及成员基本情况;

  (四)根据本方案中的法律顾问职责以及选聘条件要求,提出相应的费用标准、服务方案;

(五)为我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服务费报价,年服务费用不高于5万元。

四、比选规则

1.本次比选打分采取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2.比选对象的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比选。

3.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评审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递交比选文件时间:**日至8月29日18∶00前(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5份比选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略) 桂春路南二 (略) 妇联五楼办公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均不予受理。本次比选可以接收邮寄的比选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报名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不予接收。

联系人:姚瑶;联系电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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