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年度运行药剂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年度运行药剂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一、本项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度运行药剂聚*烯酰胺采购项目(第三次) |
到货地点 | 比选人指定送货地点(三水厂、二水厂、 (略)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开茂水厂) |
需货量 | 见下表 |
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到货时间 | 签订合同后,根据比选人现场需要分批次供货,收到比选人供货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到货。 |
合同期限 | 12个月 |
三、比选内容
采购标的物 | 用途 | 技术指标 | 计划采购量 | 备注 |
聚*烯酰胺(PAM) | 生活饮用水 | 1.外观:白色颗粒状干粉; 2.固含量(%):≥ 90; 3.分子量·万 :≥1000; 4.水不溶物(%)范围 :≤ 0.3 5.筛余物(1. (略) ):≤ 2% 6.筛余物(18 (略) ):≥88% 7.*烯酰胺单体含量(干基):≤0.02% 8.溶解时间:≤60min 9.阴离子度:≥15 10.硫酸盐(SO4):≤1% 11.氯化物(Cl):≤0.5% 12.离子类型:阴离子 | 8.5吨 | 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四、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供货资格和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二)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 (略) (企业)。具有化工产品或水处理剂或聚*烯酰胺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比选申请人必须为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
3、比选申请人所供应的聚*烯酰胺产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其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聚*烯酰胺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涉水卫生许可证》(生产饮用水)等。
4、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近一年内由第三方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要求的全部指标。
5、2021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指:比选申请人作为合同主体签订的阴离子聚*烯酰胺销售业绩,该业绩应用于生活饮用水所需的药剂)。
6、2021年至今,未因所供产品或服务质量原因引起的合同执行、售后服务等与货物购销合同相关的纠纷、仲裁或诉讼事项。
7、参加比选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按本公告相关要求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各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日期为:2024年 08 月 27日至2024年 08 月 30 日截止,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采用邮件的形式,*@*q.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注:以上为复印件的资料均为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并以PDF形式提交相关资料。
(五)若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但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另行组织的比选流程(如有)。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一)本项目采购的阴离子聚*烯酰胺需做小试试验,本项目比选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派遣一名授权人员到比选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试验论证,即参与小试试验。最终根据试验结果,试验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均进入比选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递交比选申请文件进入比选评审环节,直至最终确定项目中选人。
(二)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第一阶段完成后,比选人将根据试验结果发出通知单,确定比选时间。
2、必须采用邮寄方式投交,以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文件快递的时间为准,逾期或现场递交的,比选人将不予接受。(请在包裹外标注项目名称)。
3、比选申请文件投交地点: (略) 涪城区顺河后街水务集团客户服务中心二楼( (略) 党群和综合事务部)。
七、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进行。
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比选人不组织比选申请人到场参加比选会议。比选结果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涪城区顺河后街水务集团客户服务中心二楼( (略) 党群和综合事务部)
邮 编:*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
比选公告
一、本项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度运行药剂聚*烯酰胺采购项目(第三次) |
到货地点 | 比选人指定送货地点(三水厂、二水厂、 (略)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开茂水厂) |
需货量 | 见下表 |
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到货时间 | 签订合同后,根据比选人现场需要分批次供货,收到比选人供货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到货。 |
合同期限 | 12个月 |
三、比选内容
采购标的物 | 用途 | 技术指标 | 计划采购量 | 备注 |
聚*烯酰胺(PAM) | 生活饮用水 | 1.外观:白色颗粒状干粉; 2.固含量(%):≥ 90; 3.分子量·万 :≥1000; 4.水不溶物(%)范围 :≤ 0.3 5.筛余物(1. (略) ):≤ 2% 6.筛余物(18 (略) ):≥88% 7.*烯酰胺单体含量(干基):≤0.02% 8.溶解时间:≤60min 9.阴离子度:≥15 10.硫酸盐(SO4):≤1% 11.氯化物(Cl):≤0.5% 12.离子类型:阴离子 | 8.5吨 | 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四、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供货资格和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二)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 (略) (企业)。具有化工产品或水处理剂或聚*烯酰胺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比选申请人必须为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
3、比选申请人所供应的聚*烯酰胺产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其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聚*烯酰胺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涉水卫生许可证》(生产饮用水)等。
4、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近一年内由第三方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要求的全部指标。
5、2021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指:比选申请人作为合同主体签订的阴离子聚*烯酰胺销售业绩,该业绩应用于生活饮用水所需的药剂)。
6、2021年至今,未因所供产品或服务质量原因引起的合同执行、售后服务等与货物购销合同相关的纠纷、仲裁或诉讼事项。
7、参加比选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按本公告相关要求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各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日期为:2024年 08 月 27日至2024年 08 月 30 日截止,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采用邮件的形式,*@*q.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注:以上为复印件的资料均为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并以PDF形式提交相关资料。
(五)若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但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另行组织的比选流程(如有)。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一)本项目采购的阴离子聚*烯酰胺需做小试试验,本项目比选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派遣一名授权人员到比选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试验论证,即参与小试试验。最终根据试验结果,试验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均进入比选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递交比选申请文件进入比选评审环节,直至最终确定项目中选人。
(二)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第一阶段完成后,比选人将根据试验结果发出通知单,确定比选时间。
2、必须采用邮寄方式投交,以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文件快递的时间为准,逾期或现场递交的,比选人将不予接受。(请在包裹外标注项目名称)。
3、比选申请文件投交地点: (略) 涪城区顺河后街水务集团客户服务中心二楼( (略) 党群和综合事务部)。
七、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进行。
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比选人不组织比选申请人到场参加比选会议。比选结果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涪城区顺河后街水务集团客户服务中心二楼( (略) 党群和综合事务部)
邮 编:*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