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购买成都高新区2024年校园招聘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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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购买成都高新区2024年校园招聘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招标公告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购买成都高新区2024年校园招聘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项目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现将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购买成都高新区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项目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项目。

二、比选项目内容

(一)比选主体

本项目由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开展。

(二)项目内容介绍

服务方根据*方招聘工作需求,负责场地准备、招聘宣传内容设计与制作,协助提供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初面组织、复试组织、终面组织、签约、体检、考察、通知入职等招聘环节中提供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

(三)采购数量

确定1家供应商,提供成都高新区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项目。服务期为合同实际签订之日起至本次招聘工作结束。

三、比选项目要求

由服务供应商按规定提供书面材料,并根据现场抽签顺序,分别单独进行10分钟以内的比选陈述和5分钟以内的问答陈述。由比选评审小组根据书面材料、现场陈述情况,采用打分制进行评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选,分数相同时低价者中选。详细标准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2022年以来为3个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过招聘工作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并具有其他相关资质。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注: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3. 2023年度完整有效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6. 参加本次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8. 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以来至少3个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招聘工作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比选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竞争性比选的,则可不提供)。

供应商提供的比选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编号、比选人名称、年月日、包号(如有);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三)资格审查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选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比选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比选资格被取消。

五、项目费用

(一)项目预算

总预算不得超过40万元。报价超过40万元的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要求

在比选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比选评审小组要求其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会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比选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其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证明材料未被比选评审小组采纳的,比选评审小组应当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审。

(三)其他要求

机构编制和人事处将在服务结束后,对供应商招聘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工作质量进行评分(评分表见附件),并根据得分情况支付费用:

1.供应商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足额支付项目费用。

2.供应商得分在60(含)-90分的,按分数对应比例支付项目费用。

3.供应商得分在60分以下的,按不超过50%的比例支付项目费用。

4.若供应商在招聘工作的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中出现以下情形,将立即解除合同,按合同约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进行违约赔偿:

(1)违反招聘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采取造假、篡改、隐瞒、虚构等方式,使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招聘各环节。

(2)工作不力导致试题泄露或考生个人信息泄露。

(3)重大招聘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工作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报名须知

(一)比选响应

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日-8月30日3天内工作时间将参选报名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资质材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10楼党群工作部机构编制和人事处。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性文件。

(二)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材料请严格按照附件中竞争性比选文件格式准备,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比选时间:**日15:00(暂定,以具体通知为准);比选地点: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以具体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8-*。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日

附件:*.jpg附件1-4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购买成都高新区2024年校园招聘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项目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现将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购买成都高新区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项目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项目。

二、比选项目内容

(一)比选主体

本项目由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开展。

(二)项目内容介绍

服务方根据*方招聘工作需求,负责场地准备、招聘宣传内容设计与制作,协助提供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初面组织、复试组织、终面组织、签约、体检、考察、通知入职等招聘环节中提供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

(三)采购数量

确定1家供应商,提供成都高新区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项目。服务期为合同实际签订之日起至本次招聘工作结束。

三、比选项目要求

由服务供应商按规定提供书面材料,并根据现场抽签顺序,分别单独进行10分钟以内的比选陈述和5分钟以内的问答陈述。由比选评审小组根据书面材料、现场陈述情况,采用打分制进行评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选,分数相同时低价者中选。详细标准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2022年以来为3个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过招聘工作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并具有其他相关资质。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注: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3. 2023年度完整有效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6. 参加本次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8. 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以来至少3个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招聘工作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比选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竞争性比选的,则可不提供)。

供应商提供的比选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编号、比选人名称、年月日、包号(如有);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三)资格审查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选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比选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比选资格被取消。

五、项目费用

(一)项目预算

总预算不得超过40万元。报价超过40万元的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要求

在比选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比选评审小组要求其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会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比选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其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证明材料未被比选评审小组采纳的,比选评审小组应当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审。

(三)其他要求

机构编制和人事处将在服务结束后,对供应商招聘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工作质量进行评分(评分表见附件),并根据得分情况支付费用:

1.供应商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足额支付项目费用。

2.供应商得分在60(含)-90分的,按分数对应比例支付项目费用。

3.供应商得分在60分以下的,按不超过50%的比例支付项目费用。

4.若供应商在招聘工作的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中出现以下情形,将立即解除合同,按合同约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进行违约赔偿:

(1)违反招聘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采取造假、篡改、隐瞒、虚构等方式,使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招聘各环节。

(2)工作不力导致试题泄露或考生个人信息泄露。

(3)重大招聘技术支持和辅助支撑工作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报名须知

(一)比选响应

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日-8月30日3天内工作时间将参选报名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资质材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10楼党群工作部机构编制和人事处。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性文件。

(二)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材料请严格按照附件中竞争性比选文件格式准备,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比选时间:**日15:00(暂定,以具体通知为准);比选地点: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以具体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8-*。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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