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人民医院住院部真空机组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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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人民医院住院部真空机组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住院部真空机组系统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2

项目名称:住院部真空机组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所投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2024]*。

2.采购品目:A*,病 (略) 设备;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3.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并收到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②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并收到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③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6.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费率和方式下浮 20% 执行,单项最低收费54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元以下的收费费率为:1.5%。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路180号

联系方式:雷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东方广场C座2201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宋女士

电话:028-*

(略)

2024年08月27日


项目概况

住院部真空机组系统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2

项目名称:住院部真空机组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所投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2024]*。

2.采购品目:A*,病 (略) 设备;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3.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并收到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②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并收到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③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6.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费率和方式下浮 20% 执行,单项最低收费54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元以下的收费费率为:1.5%。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路180号

联系方式:雷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东方广场C座2201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宋女士

电话:028-*

(略)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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