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控制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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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控制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 (略)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控制仪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 (略) ,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 (略)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控制仪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 (略) 中牟县广惠街南168号郑州 (略)

2.3项目概况:本工程设计规模为配置6×7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线,采用中温中压锅炉,配备3×30MW 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净化处理、飞灰稳定化处理、渗滤液处理工程等。

2.4采购内容和范围:郑州 (略) 6台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控制仪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2.6供货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提供的数采仪产品应通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产品型号应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数据采集传输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内(供应商需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数据采集传输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日以来,须具有不低于3台套(累计)垃圾焚烧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控制仪供货及安装调试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信息,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或不清晰导致评审小组无法准确判定,该业绩将可能不被认定。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日09时00分起至**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63.com),并电话告知。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PDF版本加盖公章)统一命名为“郑州 (略)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控制仪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字样。采购人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9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址:郑州 (略) 行政楼301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 (略) 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郑州 (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转)8080

邮箱:*@*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 (略)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控制仪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 (略) ,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 (略)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控制仪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 (略) 中牟县广惠街南168号郑州 (略)

2.3项目概况:本工程设计规模为配置6×7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线,采用中温中压锅炉,配备3×30MW 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净化处理、飞灰稳定化处理、渗滤液处理工程等。

2.4采购内容和范围:郑州 (略) 6台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控制仪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2.6供货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提供的数采仪产品应通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产品型号应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数据采集传输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内(供应商需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数据采集传输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日以来,须具有不低于3台套(累计)垃圾焚烧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控制仪供货及安装调试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信息,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或不清晰导致评审小组无法准确判定,该业绩将可能不被认定。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日09时00分起至**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63.com),并电话告知。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PDF版本加盖公章)统一命名为“郑州 (略)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控制仪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字样。采购人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9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址:郑州 (略) 行政楼301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 (略) 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郑州 (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转)8080

邮箱:*@*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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