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资质证件审核工作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漯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资质证件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提升专家评审专业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 (略) 财政 (略) 已入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资格、资质证件进行重新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略)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已入库评审专家。

二、时间安排

审核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专家修改,时间8月27日-9月6日。第二阶段财政部门审核,时间9月7日-9月16日。

三、审核要求

各评审专家要按照以下审核要求对照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抓紧补充完善,财政部门将对每位专家资格、资质证件逐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专家暂停其评审资格。

1. “个人基本信息”页,不得缺项、漏项(包含非必填项)。

2. 专家资质信息包含身份证、单位意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政府采购专家培训合格证书、专家承诺书,缺一不可。

3. 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资格条件入库的专家,需提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证明 (附社保个人参保证明),如工作单位出现变化,需分阶段提供各单位工作证明、工作性质,并加盖当时所在单位印章。

4. “单位意见”需提供“在职情况、工作能力、擅长领域及是否同意推荐作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相关证明”,并上传加盖单位印章的纸质版扫描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5. 评审品目选择必须与资质证书或从事专业关联紧密,三级品目最多选2个,含四级品目最多选6个。

6. “工作简历”需与单位证明、个人参保证明等信息一致。

7. 完整填写回避单位信息。

8. 提供的资料必须清晰扫描原件后完整上传至系统,不得用复印件替代。

9. 所提供的培训合格证书必须是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合格证明,不得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合格证明替代。

10.资质证书必须与上传图片一一对应,要求“图文一致、单图单张”,不得拼图上传。

11.上传身份证信息需正反面完整。

本次专家审核工作时间短、任务重,每个专家只有一次提交信息维护申请的机会,请各位评审专家仔细对照上述要求按时完成信息维护工作。

咨询电话:0395-*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提升专家评审专业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 (略) 财政 (略) 已入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资格、资质证件进行重新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略)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已入库评审专家。

二、时间安排

审核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专家修改,时间8月27日-9月6日。第二阶段财政部门审核,时间9月7日-9月16日。

三、审核要求

各评审专家要按照以下审核要求对照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抓紧补充完善,财政部门将对每位专家资格、资质证件逐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专家暂停其评审资格。

1. “个人基本信息”页,不得缺项、漏项(包含非必填项)。

2. 专家资质信息包含身份证、单位意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政府采购专家培训合格证书、专家承诺书,缺一不可。

3. 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资格条件入库的专家,需提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证明 (附社保个人参保证明),如工作单位出现变化,需分阶段提供各单位工作证明、工作性质,并加盖当时所在单位印章。

4. “单位意见”需提供“在职情况、工作能力、擅长领域及是否同意推荐作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相关证明”,并上传加盖单位印章的纸质版扫描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5. 评审品目选择必须与资质证书或从事专业关联紧密,三级品目最多选2个,含四级品目最多选6个。

6. “工作简历”需与单位证明、个人参保证明等信息一致。

7. 完整填写回避单位信息。

8. 提供的资料必须清晰扫描原件后完整上传至系统,不得用复印件替代。

9. 所提供的培训合格证书必须是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合格证明,不得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合格证明替代。

10.资质证书必须与上传图片一一对应,要求“图文一致、单图单张”,不得拼图上传。

11.上传身份证信息需正反面完整。

本次专家审核工作时间短、任务重,每个专家只有一次提交信息维护申请的机会,请各位评审专家仔细对照上述要求按时完成信息维护工作。

咨询电话:0395-*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