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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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赵敏

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赵敏:

你(单位)于2024年7月26日提交赵敏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

经审查: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受理条件,现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因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 (略) 东二环 1539号人才大厦1121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2-*

特此公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3日

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赵敏:

你(单位)于2024年7月26日提交赵敏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

经审查: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受理条件,现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因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 (略) 东二环 1539号人才大厦1121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2-*

特此公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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