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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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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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略) 司法厅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略) 司法厅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8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
1、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评估业务后,应安排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承担此项目的评估工作。 2、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评估业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评估业务,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3、对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守;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 800 1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二)必 (略) 财政厅资产评估备案的相关证明。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人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项目分包、转包、挂靠。

(五)议价发起时间:**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拟报废资产评估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郭女士 *

采购单位: (略) 司法厅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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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略) 司法厅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略) 司法厅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8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
1、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评估业务后,应安排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承担此项目的评估工作。 2、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评估业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评估业务,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3、对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守;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 800 1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二)必 (略) 财政厅资产评估备案的相关证明。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人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项目分包、转包、挂靠。

(五)议价发起时间:**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拟报废资产评估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郭女士 *

采购单位: (略) 司法厅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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