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中医院鹤峰县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清洗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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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中医院鹤峰县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清洗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鹤峰县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清洗中心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鹤峰县 公告时间 **日 19: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预算金额 ¥1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漫 廖寿杰
项目联系电话 027-*-807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文卫路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18-*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嘉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武昌区和平大道513号绿地铭创大厦20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7-*-807
鹤峰县中医院鹤峰县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清洗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19:12:46|发布单位:湖北嘉汇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09:30:00|项目监管地:鹤峰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鹤峰县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清洗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8;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00577

3、项目名称:鹤峰县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清洗中心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0(万元)

6、最高限价:150.0(万元)

7、采购需求:

清洗中心建设/一批

8、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至少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相应的经营要求;其产品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的要求,制造商所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也需要具备相应的要求。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如国家 (略) 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政府采购网、湖北嘉汇 (略) 官网。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嘉汇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4.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文卫路83号

联系方式:0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嘉汇 (略)

地 址: (略) 武昌区和平大道513号绿地铭创大厦2005室

联系方式:027-*-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漫 廖寿杰

电 话:027-*-80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鹤峰县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清洗中心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鹤峰县 公告时间 **日 19: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预算金额 ¥1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漫 廖寿杰
项目联系电话 027-*-807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文卫路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18-*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嘉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武昌区和平大道513号绿地铭创大厦20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7-*-807
鹤峰县中医院鹤峰县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清洗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19:12:46|发布单位:湖北嘉汇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09:30:00|项目监管地:鹤峰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鹤峰县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清洗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8;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00577

3、项目名称:鹤峰县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清洗中心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0(万元)

6、最高限价:150.0(万元)

7、采购需求:

清洗中心建设/一批

8、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至少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相应的经营要求;其产品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的要求,制造商所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也需要具备相应的要求。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如国家 (略) 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政府采购网、湖北嘉汇 (略) 官网。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嘉汇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4.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文卫路83号

联系方式:0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嘉汇 (略)

地 址: (略) 武昌区和平大道513号绿地铭创大厦2005室

联系方式:027-*-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漫 廖寿杰

电 话:027-*-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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