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望镇太浦河、江南运河等周边片区产城融合项目-环湖路改造工程勘察-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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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望镇太浦河、江南运河等周边片区产城融合项目-环湖路改造工程勘察-招标/资审公告

平望镇太浦河、江南运河等周边片区产城融合项目- (略) 改造工程勘察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望镇太浦河、江南运河等周边片区产城融合项目- (略) 改造工程已由平望镇行政审批局 以 平行审审发【2022】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中鲈 (略) ,招标人为苏州中鲈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平望镇太浦河、江南运河等周边片区产城融合项目- (略) 改造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平望镇莺湖村。

2.2规模:西起现状G524, (略) 南,道路全长约800米。道 (略) 支路,总宽约17米。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勘察费指导价(万元)

工期(日历天)

E**

平望镇太浦河、江南运河等周边片区产城融合项目- (略) 改造工程勘察

地勘、测量和物探等

15

20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含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3.4财务要求: 良好 。

3.5信誉要求: 良好 。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项目负责 (略) 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项目负责 (略)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资质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含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

(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选派并注册在牵头单位;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资质能力范围内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08月 27日11时00分至2024年 09月 02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吴 (略) (新系统)”(http://**:6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09月20日 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是指使用“吴 (略) (新系统)”在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http://**:60/TPBidder/memberLogin)。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R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中鲈 (略)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吴江区平望镇中鲈村地 地 址:吴 (略) 国贸大厦A座608室

唐家湖大道666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吴朕强 联 系 人:潘昌凤、居全明、高飞

电 话:0512-* 电 话:0512-*

传 真: 传 真:051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com

2024年 08 月 27日

平望镇太浦河、江南运河等周边片区产城融合项目- (略) 改造工程勘察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望镇太浦河、江南运河等周边片区产城融合项目- (略) 改造工程已由平望镇行政审批局 以 平行审审发【2022】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中鲈 (略) ,招标人为苏州中鲈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平望镇太浦河、江南运河等周边片区产城融合项目- (略) 改造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平望镇莺湖村。

2.2规模:西起现状G524, (略) 南,道路全长约800米。道 (略) 支路,总宽约17米。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勘察费指导价(万元)

工期(日历天)

E**

平望镇太浦河、江南运河等周边片区产城融合项目- (略) 改造工程勘察

地勘、测量和物探等

15

20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含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3.4财务要求: 良好 。

3.5信誉要求: 良好 。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项目负责 (略) 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项目负责 (略)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资质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含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

(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选派并注册在牵头单位;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资质能力范围内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08月 27日11时00分至2024年 09月 02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吴 (略) (新系统)”(http://**:6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09月20日 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是指使用“吴 (略) (新系统)”在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http://**:60/TPBidder/memberLogin)。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R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中鲈 (略)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吴江区平望镇中鲈村地 地 址:吴 (略) 国贸大厦A座608室

唐家湖大道666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吴朕强 联 系 人:潘昌凤、居全明、高飞

电 话:0512-* 电 话:0512-*

传 真: 传 真:051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com

2024年 08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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