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采购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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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采购比选公告

营运车辆采购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拉萨雪域明珠 (略) 营运车辆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19座营运车辆3台;
3.车型要求:须符合《青藏高原营运客车技术要求》(JT/T963-2022),并已纳入高原型营运车辆资源库;车长和轴距符 (略) 运输条件;
4.服务需求:支持旧车回购政策;
5.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6.项目地点: (略) 。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风险及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主体单位,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比选产品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自有提供售后服务的场所、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车辆试乘试驾服务;
5.参加此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因为违法被相关管理机关依法处罚。
三、比选办法
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1的作为成交标的。
四、比选文件编制
1.比选单位基本情况(格式自拟);
2.实力与资信证明文件;
(1)政府招标采购代理资质
(2)获奖证书及客户评价意见
(3)工商行政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特约授权证书
(5)比选单位比选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文件
3.报价及车辆型号;
4.提交比选供应商资质、信誉、履约能力承诺;
5.其他。
(1)以上资料如有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2)比选文件须由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当由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比选文件共三份(一正二副)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同一数字的表达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比选单位应将比选文件(即正、副本)装入同一个密封袋中递交,并在密封袋上加盖比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未密封的比选文件将不予签收
(5)比选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人员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出具加盖公章的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五、比选单位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其比选文件作废
1.比选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等),在签订合同之前,组织者如发现中选人的比选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组织者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要求中选人赔偿损失;
2.比选文件附有组织者不能接受的条件;
3.验证不合格的;
4.出现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出现比选文件前后矛盾;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视为废标的其他情形。
六、递交要求
1.比选文件(一式三份)需密封递交,封面应注明“营运车辆采购比选项目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名称盖章;
2.递交时间:2024年8月29日下午18:00前(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节假日除外);
3.递交地点:拉萨雪域明珠 (略) 1楼综合办(地址: (略) 城关区江苏大道75号规划展览馆旁);
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七、比选安排
我公司将成立评审组,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10:30,在拉萨布达拉 (略) 会议室召开比选会议,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服务商。并对中选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中选供应商在收到中选通知后,按照程序签订采购合同。
八、联系方式及监督举报方式
提交资料联系人:格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点:拉萨雪域明珠 (略)
监督举报电话:0891-*(纪委综合室)
咨询业务联系人:申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点:拉萨雪域明珠 (略)
九、其他事项
1.本比选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比选组织者负责解释;
2.当递交比选文件的比选单位少于3家时,为满足项目实施时限要求,将由拉萨雪域明珠 (略) 研定实施。

营运车辆采购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拉萨雪域明珠 (略) 营运车辆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19座营运车辆3台;
3.车型要求:须符合《青藏高原营运客车技术要求》(JT/T963-2022),并已纳入高原型营运车辆资源库;车长和轴距符 (略) 运输条件;
4.服务需求:支持旧车回购政策;
5.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6.项目地点: (略) 。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风险及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主体单位,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比选产品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自有提供售后服务的场所、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车辆试乘试驾服务;
5.参加此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因为违法被相关管理机关依法处罚。
三、比选办法
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1的作为成交标的。
四、比选文件编制
1.比选单位基本情况(格式自拟);
2.实力与资信证明文件;
(1)政府招标采购代理资质
(2)获奖证书及客户评价意见
(3)工商行政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特约授权证书
(5)比选单位比选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文件
3.报价及车辆型号;
4.提交比选供应商资质、信誉、履约能力承诺;
5.其他。
(1)以上资料如有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2)比选文件须由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当由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比选文件共三份(一正二副)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同一数字的表达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比选单位应将比选文件(即正、副本)装入同一个密封袋中递交,并在密封袋上加盖比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未密封的比选文件将不予签收
(5)比选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人员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出具加盖公章的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五、比选单位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其比选文件作废
1.比选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等),在签订合同之前,组织者如发现中选人的比选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组织者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要求中选人赔偿损失;
2.比选文件附有组织者不能接受的条件;
3.验证不合格的;
4.出现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出现比选文件前后矛盾;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视为废标的其他情形。
六、递交要求
1.比选文件(一式三份)需密封递交,封面应注明“营运车辆采购比选项目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名称盖章;
2.递交时间:2024年8月29日下午18:00前(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节假日除外);
3.递交地点:拉萨雪域明珠 (略) 1楼综合办(地址: (略) 城关区江苏大道75号规划展览馆旁);
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七、比选安排
我公司将成立评审组,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10:30,在拉萨布达拉 (略) 会议室召开比选会议,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服务商。并对中选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中选供应商在收到中选通知后,按照程序签订采购合同。
八、联系方式及监督举报方式
提交资料联系人:格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点:拉萨雪域明珠 (略)
监督举报电话:0891-*(纪委综合室)
咨询业务联系人:申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点:拉萨雪域明珠 (略)
九、其他事项
1.本比选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比选组织者负责解释;
2.当递交比选文件的比选单位少于3家时,为满足项目实施时限要求,将由拉萨雪域明珠 (略) 研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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