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教育阳光招生平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远安县教育阳光招生平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远 (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捷高 (略)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G-2024-050
2、项目名称:远 (略) 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00(万元)
5、最高限价:16.00(万元)
6、采购需求: (略) 端、教育局/学校管理端、 (略) 搭建,平台所有功能需支持PC端、手机端操作,且需支持规范接入湖北 (略) ,符合接入湖北 (略) 相关业务标准,学生家长能通过登录湖北 (略) (略) 上报名操作。支持与湖北省“鄂汇办”APP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对接标准进行系统对接,学生家长能通过登录“鄂汇办”A (略) 上报名操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开发搭建、调试及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磋商,分公司盖章无效;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5.3、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捷高 (略)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各潜在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到湖北捷高 (略)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单位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认定,评标时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等进行评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9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2、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采购文件领取回执单(三者缺一不可)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教育局
地址:远安县鸣 (略) 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捷高 (略)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话:0717-*
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项目概况: 远 (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捷高 (略)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G-2024-050
2、项目名称:远 (略) 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00(万元)
5、最高限价:16.00(万元)
6、采购需求: (略) 端、教育局/学校管理端、 (略) 搭建,平台所有功能需支持PC端、手机端操作,且需支持规范接入湖北 (略) ,符合接入湖北 (略) 相关业务标准,学生家长能通过登录湖北 (略) (略) 上报名操作。支持与湖北省“鄂汇办”APP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对接标准进行系统对接,学生家长能通过登录“鄂汇办”A (略) 上报名操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开发搭建、调试及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磋商,分公司盖章无效;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5.3、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捷高 (略)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各潜在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到湖北捷高 (略)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单位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认定,评标时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等进行评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9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2、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采购文件领取回执单(三者缺一不可)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教育局
地址:远安县鸣 (略) 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捷高 (略)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话:0717-*
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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