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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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申报指南

为推动千亿级蔬菜产业工程实施,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设施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草莓)生产能力, (略) 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略) 环绕京津区位优势,推动蔬菜向设施化、精品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新建新型实用设施,改造升级老旧棚室,提升设施生产能力,着力打造环京津精品蔬菜供应基地和应急保障基地。

二、申报主体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主体为家庭农场。

三、申报条件及支持环节

(一)申报要求。支持家庭农场新型经营主体蔬菜设施新建和改造提升。申报主体要求具有一定的设施生产基础,经营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优先支持。

(二)补助额度和支持环节。家庭农场补助1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支持新建钢骨架、大跨度、少立柱新型实用设施和改造升级老旧棚室,提升设施生产能力。

四、申报程序

请有意愿申报主体,填报附表《新型经营主体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表》,并将营业执照、土体流转合同、荣誉证书等相关资质,于9月3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经作站。

联系人:孟静静 联系方式:*

附件: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附件:

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申报书

承担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一、产业情况

全县蔬菜产业基本情况。

二、实施主体情况

申报项目家庭农场具体情况,包括生产规模、种植种类、销售渠道、取得荣誉等。

三、建设内容及补助资金用途

申报主体具体的项目建设内容。

四、保障措施

包括推进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资金监管、宣传引导等方面内容。

附表:新型经营主体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

附表

新型经营主体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表

单位:亩

序号

县称

主体

名称

所在位置

(县乡村)

现有蔬菜基地情况

拟新建设施

拟改造提升设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所获

荣誉

总占地

面积

其中设施占地面积

种植蔬菜种类

设施类型

占地面积

设施类型

占地面积

改造内容

备注:1.新型经营主体仅包括蔬菜家庭农场。

2.蔬菜设施包括连栋温室、日光温室、塑料大中棚。

3.所获荣誉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等。

4.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墙体加固、骨架立柱更换等棚室结构性改造和配备卷帘机等轻简化设备。

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申报指南

为推动千亿级蔬菜产业工程实施,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设施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草莓)生产能力, (略) 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略) 环绕京津区位优势,推动蔬菜向设施化、精品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新建新型实用设施,改造升级老旧棚室,提升设施生产能力,着力打造环京津精品蔬菜供应基地和应急保障基地。

二、申报主体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主体为家庭农场。

三、申报条件及支持环节

(一)申报要求。支持家庭农场新型经营主体蔬菜设施新建和改造提升。申报主体要求具有一定的设施生产基础,经营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优先支持。

(二)补助额度和支持环节。家庭农场补助1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支持新建钢骨架、大跨度、少立柱新型实用设施和改造升级老旧棚室,提升设施生产能力。

四、申报程序

请有意愿申报主体,填报附表《新型经营主体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表》,并将营业执照、土体流转合同、荣誉证书等相关资质,于9月3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经作站。

联系人:孟静静 联系方式:*

附件: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附件:

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申报书

承担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一、产业情况

全县蔬菜产业基本情况。

二、实施主体情况

申报项目家庭农场具体情况,包括生产规模、种植种类、销售渠道、取得荣誉等。

三、建设内容及补助资金用途

申报主体具体的项目建设内容。

四、保障措施

包括推进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资金监管、宣传引导等方面内容。

附表:新型经营主体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

附表

新型经营主体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表

单位:亩

序号

县称

主体

名称

所在位置

(县乡村)

现有蔬菜基地情况

拟新建设施

拟改造提升设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所获

荣誉

总占地

面积

其中设施占地面积

种植蔬菜种类

设施类型

占地面积

设施类型

占地面积

改造内容

备注:1.新型经营主体仅包括蔬菜家庭农场。

2.蔬菜设施包括连栋温室、日光温室、塑料大中棚。

3.所获荣誉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等。

4.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墙体加固、骨架立柱更换等棚室结构性改造和配备卷帘机等轻简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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