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台州市海洋预报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4年台州市海洋预报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4年台州市海洋预报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20 (略) 海洋预报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20 (略) 海洋预报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每日制 (略) 近岸海域常规海洋预报产品;在海洋灾害影响期间,制作发布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预警报产品;分析预测并编制年度海洋灾害预测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公共服务项目,对供应商有特殊要求,即供应商具有海洋观测预报资料数据,具备开展海洋观测预报的能力。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明确:海洋观测预报事业是基础性公益事业, (略) 和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海洋观测预报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应当根据海洋观测资料,分析、预测海洋状况变化趋势及其影响,及时制作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警报,做好海洋预报工作;应当建立海洋观测资料数据库,海洋观测资料的汇交、存储、保管、共享和使用应当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即海洋观测资料属于涉密资料,其使用和管理有严格要求。
目前浙江省范围内的海洋预报机构分别为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两个单位均为自然资源部东海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业务片区为台州和温州海域,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业务片区为宁波、舟山和嘉兴海域。
综上,在台州海域有能力开展海洋预报工作的机构仅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一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预报台)
地址: (略) (略) 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慕思榕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略) 府大道46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联 系 人:陈老师、李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6-*、0576-*
传 真:/
地 址: (略) 台州湾 (略) 6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1.0 M
1.1 M
933.9 KB
2024年台州市海洋预报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20 (略) 海洋预报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20 (略) 海洋预报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每日制 (略) 近岸海域常规海洋预报产品;在海洋灾害影响期间,制作发布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预警报产品;分析预测并编制年度海洋灾害预测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公共服务项目,对供应商有特殊要求,即供应商具有海洋观测预报资料数据,具备开展海洋观测预报的能力。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明确:海洋观测预报事业是基础性公益事业, (略) 和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海洋观测预报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应当根据海洋观测资料,分析、预测海洋状况变化趋势及其影响,及时制作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警报,做好海洋预报工作;应当建立海洋观测资料数据库,海洋观测资料的汇交、存储、保管、共享和使用应当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即海洋观测资料属于涉密资料,其使用和管理有严格要求。
目前浙江省范围内的海洋预报机构分别为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两个单位均为自然资源部东海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业务片区为台州和温州海域,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业务片区为宁波、舟山和嘉兴海域。
综上,在台州海域有能力开展海洋预报工作的机构仅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一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预报台)
地址: (略) (略) 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慕思榕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略) 府大道46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联 系 人:陈老师、李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6-*、0576-*
传 真:/
地 址: (略) 台州湾 (略) 6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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