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人民公社小店招租项目网络竞价公告
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人民公社小店招租项目网络竞价公告
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人民公社小店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经村两委会商议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将河洪村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人民公社小店招租项目
2、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
3、项目规模:
标的 | 位置 | 经营用途 | 租赁期限 | 招标底价 (元/年) |
1号 | 位于河洪村人民公社广场,具体位置详见分布图 | 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营的商品能够体现河洪村作为“长寿村”特色的 | 五年 | 25000 |
2号 | 25000 | |||
3号 | 18000 | |||
4号 | 15000 |
注:①以上的招标底价为第一年的租金底价,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上浮2%。
②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对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标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承租范围并认可承包标的物现状及承租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
2、投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
(略)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
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未经招标单位允许,不得分包。
三、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时间:**日至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中纬 (略) (宁海县金山国际广场商务5号楼8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应该提供书面声明)
(2)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标的各*仟元整,开标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仟元整,在承包合同终止后,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包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包人仍需补足。
六、唱标方式:
1、按照标的序号依次进行,先开标的①,再开标的②,以此类推;
2、一个投标人只能竞得一个标的的经营权,例如在取得标的①的租赁权后,自动放弃标的②的竞租资格。
七、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暗标的方式招标,投标报价为一年总承包款(报价保留到“元”)。每一个标的按照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低于标底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有效竞包商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八、付款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一年的承租款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上浮2%,在周期起始日前一次性付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未付清承租款的,视作为违约,招标人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其他事项:
1、各种证照、费税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2、承包期内各种内部设施维修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3、在承包期内不得占道经营, (略) 容管理人员的管理;
4、如经营期间发生事故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偿。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9:30时
开标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26
开标当日,竞租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如为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到现场参与开标,如果非本人或无任何正式委托手续的,取消竞租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
联系人:干书记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纬 (略)
地址:宁海县金山国际广场商务5号楼8楼
联系人:吴滢 联系电话:0574-*
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人民公社小店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经村两委会商议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将河洪村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人民公社小店招租项目
2、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
3、项目规模:
标的 | 位置 | 经营用途 | 租赁期限 | 招标底价 (元/年) |
1号 | 位于河洪村人民公社广场,具体位置详见分布图 | 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营的商品能够体现河洪村作为“长寿村”特色的 | 五年 | 25000 |
2号 | 25000 | |||
3号 | 18000 | |||
4号 | 15000 |
注:①以上的招标底价为第一年的租金底价,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上浮2%。
②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对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标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承租范围并认可承包标的物现状及承租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
2、投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
(略)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
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未经招标单位允许,不得分包。
三、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时间:**日至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中纬 (略) (宁海县金山国际广场商务5号楼8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应该提供书面声明)
(2)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标的各*仟元整,开标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仟元整,在承包合同终止后,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包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包人仍需补足。
六、唱标方式:
1、按照标的序号依次进行,先开标的①,再开标的②,以此类推;
2、一个投标人只能竞得一个标的的经营权,例如在取得标的①的租赁权后,自动放弃标的②的竞租资格。
七、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暗标的方式招标,投标报价为一年总承包款(报价保留到“元”)。每一个标的按照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低于标底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有效竞包商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八、付款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一年的承租款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上浮2%,在周期起始日前一次性付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未付清承租款的,视作为违约,招标人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其他事项:
1、各种证照、费税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2、承包期内各种内部设施维修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3、在承包期内不得占道经营, (略) 容管理人员的管理;
4、如经营期间发生事故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偿。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9:30时
开标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26
开标当日,竞租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如为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到现场参与开标,如果非本人或无任何正式委托手续的,取消竞租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
联系人:干书记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纬 (略)
地址:宁海县金山国际广场商务5号楼8楼
联系人:吴滢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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