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周南中学:2024年校园综合维修增补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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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周南中学:2024年校园综合维修增补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2024年校园综合维修增补项目,其主要内容包括广场铺装改 (略) 面改造,改造面积约6200平方米;唯诚教学楼周边铺装改造、 (略) 面改造及排水改造,改造面积约2028平方米等。

二、相关标准

相关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实施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实施地点: (略) 周南中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验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4.质量保证:

4.1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2 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3 质量保修: (略) [2000]279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六、验收标准

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2.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

七、其他要求

1.实施时间及地点:

1.1实施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

1.2实施地点: (略) 周南中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 (略) 周南中学。

2.2付款方式:办理竣工验收可申请支付不超过合同价70%的工程款, (略) 财政评审中心结算评审后可申请支付不超过结算评审金额97%的工程款,预留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

2.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财评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4* (略) 财政资金下达延迟原因造成资金支付不能按时到位的责任,资金 (略) 财政审批、支付局支付进度为准,*方不得因此索赔,不得以此为由停止相应服务。

2.5工程变更:

2.5.1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采购人审定。

2.5.2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审核。

3.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进行结算审计;未办理完结算审计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4.工程保修: (略) [2000]279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责任与义务。保修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

5.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 (略) 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仲裁。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2024年校园综合维修增补项目,其主要内容包括广场铺装改 (略) 面改造,改造面积约6200平方米;唯诚教学楼周边铺装改造、 (略) 面改造及排水改造,改造面积约2028平方米等。

二、相关标准

相关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实施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实施地点: (略) 周南中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验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4.质量保证:

4.1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2 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3 质量保修: (略) [2000]279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六、验收标准

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2.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

七、其他要求

1.实施时间及地点:

1.1实施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

1.2实施地点: (略) 周南中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 (略) 周南中学。

2.2付款方式:办理竣工验收可申请支付不超过合同价70%的工程款, (略) 财政评审中心结算评审后可申请支付不超过结算评审金额97%的工程款,预留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

2.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财评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4* (略) 财政资金下达延迟原因造成资金支付不能按时到位的责任,资金 (略) 财政审批、支付局支付进度为准,*方不得因此索赔,不得以此为由停止相应服务。

2.5工程变更:

2.5.1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采购人审定。

2.5.2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审核。

3.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进行结算审计;未办理完结算审计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4.工程保修: (略) [2000]279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责任与义务。保修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

5.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 (略) 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仲裁。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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