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四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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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四次招标公告


皮山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皮山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四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XZC2024-039号-4

项目名称:皮山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4

最高限价(元):*.0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皮山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四次)(包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0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园舍维修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是否提供承诺书);(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 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 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 (略) 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单独提供);
3)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 (略) 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或 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 (略) 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 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cn) ”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包六:6000.00元整(*仟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已进行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级建造师(含*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 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 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 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 “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 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 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 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错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 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特别强调: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 增加其价得分的 6%~10%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 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皮山县教育局

地 址:皮山县和谐小区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努尔巴格派出所北126米

联系方式: 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电 话: 0903-*










皮山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皮山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四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XZC2024-039号-4

项目名称:皮山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4

最高限价(元):*.0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皮山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四次)(包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0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园舍维修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是否提供承诺书);(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 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 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 (略) 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单独提供);
3)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 (略) 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或 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 (略) 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 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cn) ”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包六:6000.00元整(*仟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已进行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级建造师(含*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 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 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 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 “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 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 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 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错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 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特别强调: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 增加其价得分的 6%~10%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 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皮山县教育局

地 址:皮山县和谐小区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努尔巴格派出所北126米

联系方式: 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电 话: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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