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4年第2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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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4年第2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招标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湖北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鄂财库发〔2017〕70号)和《湖北省省级社保资金存放管理办法》(鄂财库发〔2022〕6号)的规定,湖北省财政厅定于2024年9月3日开展2024年第2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操作。现就相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操作规模为26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3个月。

二、本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招标 (略) 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进行,由各家银行省级分行(地方银行为总行)自愿报名参加。凡符合《湖北省省级社保资金存放管理办法》规定范围的商业银行均可进行投标。具体事宜详见《湖北省2024年第2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招标文件》。

三、本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银行和存款额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各银行综合评分确定后,剔除非中标银行对各中标银行重新计算得分,并根据相应规则对部分银行额度进行调整。

四、符合相关条件、有意成为湖北省2024年第2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银行的商业银行,请于2024年8月28日到湖北省财政厅国库处304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湖北省财政厅

招标人地址: (略) 武 (略) 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樾 027-*

特此公告。

湖北省财政厅

2024年8月2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信息来源:http://**_GK2020/zc_GK2020/qtzdgkwj/*/t*_*.shtml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湖北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鄂财库发〔2017〕70号)和《湖北省省级社保资金存放管理办法》(鄂财库发〔2022〕6号)的规定,湖北省财政厅定于2024年9月3日开展2024年第2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操作。现就相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操作规模为26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3个月。

二、本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招标 (略) 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进行,由各家银行省级分行(地方银行为总行)自愿报名参加。凡符合《湖北省省级社保资金存放管理办法》规定范围的商业银行均可进行投标。具体事宜详见《湖北省2024年第2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招标文件》。

三、本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银行和存款额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各银行综合评分确定后,剔除非中标银行对各中标银行重新计算得分,并根据相应规则对部分银行额度进行调整。

四、符合相关条件、有意成为湖北省2024年第2期省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银行的商业银行,请于2024年8月28日到湖北省财政厅国库处304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湖北省财政厅

招标人地址: (略) 武 (略) 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樾 027-*

特此公告。

湖北省财政厅

2024年8月2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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