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关于昆明伟普斯斐科技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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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关于昆明伟普斯斐科技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关于昆明伟普斯斐科技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所持有的昆明 (略) 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债权金额为1273.*元,本金716.*元,利息556.*元(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24年8月30日),资产位于云 (略) 。

具体情况见下表(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

(万元)

利息

(万元)

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1

昆明 (略)

(略)

人民币

716.46

556.62

抵押担保:宝善街福林广场5楼516号房产、宝善街福林广场地下室10个车位;

共同还款人: (略) 、万杨曦、杨明、杨莎

出租/空置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上述债权正在司法执行中,债权金额及担保情况可能变化,具体情况以处置时实际为准。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 (略) (略) 站http://**.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充足、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资金来源合法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十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871-*、*

电子邮件:*@*ttp://**

通讯地址: (略) 滇池度假 (略) 198号海埂悦府11栋商业楼

邮编:*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 (略) 纪检部门)

0871-*(中国东方 (略) (略) 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云南省监管局 电话:087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电话:087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一年。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4年8月28日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4年08月28日

,云南,昆明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关于昆明伟普斯斐科技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所持有的昆明 (略) 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债权金额为1273.*元,本金716.*元,利息556.*元(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24年8月30日),资产位于云 (略) 。

具体情况见下表(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

(万元)

利息

(万元)

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1

昆明 (略)

(略)

人民币

716.46

556.62

抵押担保:宝善街福林广场5楼516号房产、宝善街福林广场地下室10个车位;

共同还款人: (略) 、万杨曦、杨明、杨莎

出租/空置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上述债权正在司法执行中,债权金额及担保情况可能变化,具体情况以处置时实际为准。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 (略) (略) 站http://**.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充足、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资金来源合法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十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871-*、*

电子邮件:*@*ttp://**

通讯地址: (略) 滇池度假 (略) 198号海埂悦府11栋商业楼

邮编:*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 (略) 纪检部门)

0871-*(中国东方 (略) (略) 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云南省监管局 电话:087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电话:087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一年。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4年8月28日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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