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行动第三方技术支持、第三方绩效评价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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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行动第三方技术支持、第三方绩效评价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提升行动第三方技术支持、第三方绩效评价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8-28 至 2024-09-04
撰写单位: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叶丽丽
(提升行动第三方技术支持、第三方绩效评价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提升行动第三方技术支持、第三方绩效评价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提升行动第三方技术支持、第三方绩效评价及老年人能力评估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326,800
采购需求:

为保证2024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质量,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审核企业工作实施方案,需要购买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底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00,000
采购需求:

为保证2024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质量,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供过程中监管,保证资金合规使用,确保工作内容按时完成,需购买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底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404,000
采购需求:

为保证2024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质量,确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对象名单,需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

       
合同履行期限: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评估,启动评估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评估任务并提交评估结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和第2包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信访事件。第3包,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信访事件。投标人应具有老年人能力评估资质条件,评估师均应取得民政部门或人社部门认定的能力评估师资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04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⑴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⑵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17.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如采用普通U盘需将文件加密),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备份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及有关人员应与备份文件中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仅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因未按时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⑶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⑷投标/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 (略) 技术服务热线:400-128-8588。
⑹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 址: (略) 顺城 (略) 振兴大厦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顺 (略) 东段21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26.com
开户行: 抚顺银行汇金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0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志国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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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提升行动第三方技术支持、第三方绩效评价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8-28 至 2024-09-04
撰写单位: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叶丽丽
(提升行动第三方技术支持、第三方绩效评价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提升行动第三方技术支持、第三方绩效评价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提升行动第三方技术支持、第三方绩效评价及老年人能力评估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326,800
采购需求:

为保证2024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质量,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审核企业工作实施方案,需要购买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底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00,000
采购需求:

为保证2024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质量,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供过程中监管,保证资金合规使用,确保工作内容按时完成,需购买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底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404,000
采购需求:

为保证2024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质量,确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对象名单,需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

       
合同履行期限: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评估,启动评估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评估任务并提交评估结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和第2包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信访事件。第3包,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信访事件。投标人应具有老年人能力评估资质条件,评估师均应取得民政部门或人社部门认定的能力评估师资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04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⑴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⑵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17.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如采用普通U盘需将文件加密),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备份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及有关人员应与备份文件中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仅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因未按时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⑶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⑷投标/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 (略) 技术服务热线:400-128-8588。
⑹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 址: (略) 顺城 (略) 振兴大厦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顺 (略) 东段21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26.com
开户行: 抚顺银行汇金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0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志国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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