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南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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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南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南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浙南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FZB-*

项目名称:浙南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南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浙南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1

46.2万元

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部分

合同履约期限: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同时(或组成联合体后)满足①④资质或②④资质或③④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供应 (略) 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②具备以下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资质、地基基础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资质。供应 (略) 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③具备以下资质: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供应 (略) 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④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及以上;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由含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资质的企业担任。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日、**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 (略) “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biding);④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注: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

(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期限一致。

(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游客通道获取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使用,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略) 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

地 址: (略) 鹿城区河通桥6-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

联系人(询问):余温怡

电话(询问):*

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蒋贤德

代理机构质疑联系电话:*

传真: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略)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略) 上城区四季青 (略) 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附件信息: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南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浙南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FZB-*

项目名称:浙南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南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浙南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1

46.2万元

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部分

合同履约期限: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同时(或组成联合体后)满足①④资质或②④资质或③④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供应 (略) 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②具备以下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资质、地基基础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资质。供应 (略) 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③具备以下资质: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供应 (略) 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④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及以上;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由含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资质的企业担任。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日、**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 (略) “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biding);④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注: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

(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期限一致。

(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游客通道获取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使用,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略) 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

地 址: (略) 鹿城区河通桥6-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

联系人(询问):余温怡

电话(询问):*

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蒋贤德

代理机构质疑联系电话:*

传真: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略)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略) 上城区四季青 (略) 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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