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技师学院医务室合作医疗服务机构比选公告二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昆明技师学院医务室合作医疗服务机构比选公告二次

为提升校园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略) (略) 医务室合作医疗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比选,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认真开展比选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参与投标。现将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医务室合作医疗服务机构比选项目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二)合作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合同。

(三)合作方式

1.校方提供场地及相关设施,协助合作医疗服务机构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工商许可证,合作医疗机构提供2名专业技术人员,全天24小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驻校医疗诊治、急诊救治、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医疗卫生培训、校内大型活动基础医疗保障、常见疾病预防与治疗等。医务室对师生提供医疗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校方分别按开学期间和寒暑假期间的补贴标准,对合作医疗机构予以补贴,标的价*元/年以内。

(四)学院寒、暑假期间,及法定节假日,若有学生在校,则需值班,继续提供医疗保障服务;若无留校学生,医务室则不需安排人员值班。

四、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医疗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严守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为师生提供规范、安全的医疗服务。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校园医务室的从业经验和能力。

6.拥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工商许可证。

7.负责人内科执业满5年。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比选需提供的材料

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审核原件,留存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2.本项目法人资格证明书(审核原件,留存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只需提交身份证原件)。

4.执业人员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5.护士执业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6.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人员配置、安全工作方案、相关业绩、增值服务等。

7.校方对合作医疗机构予以补贴的报价方案,标的价*元/年以内。

七、评选方式

根据资质、服务方案、报价、业绩等综合评选中标单位。

八、报名方式及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公告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日。

2.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服务商,请于2024年9月2日下午17:00以前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 (略) 五华区羊仙坡24号 (略) 保卫处进行报名。

3.2024年9月3日上午10:0 (略) 保卫处提交加盖公章、密封完整的材料。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学院将不予接收。

4.学院将于2024年9月3日上午10:00进行比选。

5.比选地点:学院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联系地址: (略) 五华区羊仙坡24号

联系人:彭学章 电话:*

(略)

2024年8月28日


为提升校园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略) (略) 医务室合作医疗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比选,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认真开展比选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参与投标。现将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医务室合作医疗服务机构比选项目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二)合作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合同。

(三)合作方式

1.校方提供场地及相关设施,协助合作医疗服务机构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工商许可证,合作医疗机构提供2名专业技术人员,全天24小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驻校医疗诊治、急诊救治、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医疗卫生培训、校内大型活动基础医疗保障、常见疾病预防与治疗等。医务室对师生提供医疗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校方分别按开学期间和寒暑假期间的补贴标准,对合作医疗机构予以补贴,标的价*元/年以内。

(四)学院寒、暑假期间,及法定节假日,若有学生在校,则需值班,继续提供医疗保障服务;若无留校学生,医务室则不需安排人员值班。

四、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医疗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严守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为师生提供规范、安全的医疗服务。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校园医务室的从业经验和能力。

6.拥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工商许可证。

7.负责人内科执业满5年。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比选需提供的材料

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审核原件,留存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2.本项目法人资格证明书(审核原件,留存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只需提交身份证原件)。

4.执业人员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5.护士执业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6.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人员配置、安全工作方案、相关业绩、增值服务等。

7.校方对合作医疗机构予以补贴的报价方案,标的价*元/年以内。

七、评选方式

根据资质、服务方案、报价、业绩等综合评选中标单位。

八、报名方式及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公告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日。

2.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服务商,请于2024年9月2日下午17:00以前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 (略) 五华区羊仙坡24号 (略) 保卫处进行报名。

3.2024年9月3日上午10:0 (略) 保卫处提交加盖公章、密封完整的材料。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学院将不予接收。

4.学院将于2024年9月3日上午10:00进行比选。

5.比选地点:学院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联系地址: (略) 五华区羊仙坡24号

联系人:彭学章 电话:*

(略)

2024年8月2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