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豫灵镇庙上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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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豫灵镇庙上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一、招标条件

丰汇 (略) (略) 豫灵镇庙上小学的委托, (略) 豫灵镇庙上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进行磋商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市豫灵镇庙上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HGJ-2024-2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内容:为学校餐厅提供供餐劳务服务,拟定主副食品采购计划、饭菜制作、食谱安排和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

5、预算金额:*.00元(此预算费用为估算金额,后期根据实际情况与实结算)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学年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8、服务地点: (略) 豫灵镇庙上小学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应提供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无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提供无拖欠员工工资承诺书。

6、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供应商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果在项目运行过程中,供应商出现项目转让的情况,采购人可以立即中止项目服务合同。

10、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日至**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 12:00,下午14:30至 18:00(北京时间)

2、领取地点: (略) 五龙路东彦帛苑2楼201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套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 9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龙路东彦帛苑2楼201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监督人信息

名 称: (略) 教育体育局

联系方式:0398-*

2、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豫灵镇庙上小学

地 址: (略) 豫灵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丰汇 (略)

地  址: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20楼2003室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


一、招标条件

丰汇 (略) (略) 豫灵镇庙上小学的委托, (略) 豫灵镇庙上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进行磋商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市豫灵镇庙上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HGJ-2024-2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内容:为学校餐厅提供供餐劳务服务,拟定主副食品采购计划、饭菜制作、食谱安排和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

5、预算金额:*.00元(此预算费用为估算金额,后期根据实际情况与实结算)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学年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8、服务地点: (略) 豫灵镇庙上小学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应提供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无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提供无拖欠员工工资承诺书。

6、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供应商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果在项目运行过程中,供应商出现项目转让的情况,采购人可以立即中止项目服务合同。

10、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日至**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 12:00,下午14:30至 18:00(北京时间)

2、领取地点: (略) 五龙路东彦帛苑2楼201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套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 9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龙路东彦帛苑2楼201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监督人信息

名 称: (略) 教育体育局

联系方式:0398-*

2、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豫灵镇庙上小学

地 址: (略) 豫灵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丰汇 (略)

地  址: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20楼2003室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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