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西岔洼大型淤地坝工程招标公告
彭阳县西岔洼大型淤地坝工程招标公告
彭阳县西岔洼大型淤地坝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西岔洼大型淤地坝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彭阳县西岔洼淤地坝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3】6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筹措解决,项目招标人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孟塬乡白杨庄村。
2.2建设内容:西岔洼淤地坝由土坝和泄洪建筑物两部分组成,控制流域面积4.97平方公里,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设计淤积年限为15年。设计总库容58.*立方米,滞洪库容14.*立方米,拦泥库容44.*立方米。最大坝高25.2米,坝顶宽5.0米,坝顶长91.6米,坝顶高程1575.20米。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09月04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 (略) 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 (略) )。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 (略) 上开标 (略) 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时前一小时内登录宁夏公共 (略) “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否则视为弃标。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彭阳县
邮 编:*
联 系 人:马志孝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科选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宁安南大街490号银川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1号楼1306室
邮 编:*
联 系 人:王廷选
联系电话:0951-*
宁夏科选 (略)
2024年08月28日
彭阳县西岔洼大型淤地坝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西岔洼大型淤地坝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彭阳县西岔洼淤地坝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3】6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筹措解决,项目招标人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孟塬乡白杨庄村。
2.2建设内容:西岔洼淤地坝由土坝和泄洪建筑物两部分组成,控制流域面积4.97平方公里,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设计淤积年限为15年。设计总库容58.*立方米,滞洪库容14.*立方米,拦泥库容44.*立方米。最大坝高25.2米,坝顶宽5.0米,坝顶长91.6米,坝顶高程1575.20米。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09月04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 (略) 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 (略) )。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 (略) 上开标 (略) 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时前一小时内登录宁夏公共 (略) “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否则视为弃标。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彭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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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马志孝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科选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宁安南大街490号银川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1号楼1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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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廷选
联系电话: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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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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