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顺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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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顺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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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锦州顺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ZQ-*)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略) ,太和区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顺乾 (略) 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锦州顺乾 (略)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锦州顺乾 (略) 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州顺乾 (略) 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州顺乾 (略) 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致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入、“中
国 (略) ”网站(m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04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 (略) ( (略) 太 (略) 3-8-15号)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 (略) ( (略) 太 (略) 3-8-15号),届时请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
项目名称:锦州顺乾 (略) 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年
最高限价:*.00元/年
采购需求锦州顺乾 (略) 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
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中标后签订一年合同,合同期满后,若服务达到标准,得到采购方认
可,可签订下一年合同,若服务不能得到采购方认可,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拒绝签订合同),(具
体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
国 (略) ”网站(,ccgP,gov,c)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4日08:30至16:30(碳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
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太 (略) 3-8-15号)
方式:现场或邮箱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太 (略) 3-8-15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太 (略) 3-8-15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奇或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需携带一式两份。
非现场领取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nzq*.com,邮件主题【项
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3、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中国 (略) 、 (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锦州华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顺乾 (略)
地址: (略) 太和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址: (略) 太 (略) 3-8-15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16-*
电子邮件:1nzq*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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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顺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ZQ-*)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略) ,太和区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顺乾 (略) 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锦州顺乾 (略)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锦州顺乾 (略) 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州顺乾 (略) 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州顺乾 (略) 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致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入、“中
国 (略) ”网站(m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04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 (略) ( (略) 太 (略) 3-8-15号)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 (略) ( (略) 太 (略) 3-8-15号),届时请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
项目名称:锦州顺乾 (略) 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年
最高限价:*.00元/年
采购需求锦州顺乾 (略) 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
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中标后签订一年合同,合同期满后,若服务达到标准,得到采购方认
可,可签订下一年合同,若服务不能得到采购方认可,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拒绝签订合同),(具
体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
国 (略) ”网站(,ccgP,gov,c)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4日08:30至16:30(碳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
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太 (略) 3-8-15号)
方式:现场或邮箱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太 (略) 3-8-15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太 (略) 3-8-15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奇或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需携带一式两份。
非现场领取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nzq*.com,邮件主题【项
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3、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中国 (略) 、 (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锦州华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顺乾 (略)
地址: (略) 太和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址: (略) 太 (略) 3-8-15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16-*
电子邮件:1nzq*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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