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40线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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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240线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2024-09-02 14:45 , (略) 网上 (略) 为台山 (略) 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 项目业主
    台山 (略)
  • 采购项目名称
    国道G240线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投资额(¥233,280.00元)

  • 所需服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服务内容
    《国道G240线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略) 水利局以《国道G240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江水许准〔2022〕17号)批复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范围包含线路全长23.471km,共包括4段:①线路起点至水步北互通段(K497+512-K508+904)路线长 11.392km,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m,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②永和互通至常盛段(K518+985-K524+068)路线长5.084km,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m,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③常盛至三合镇政府段(K524+068-K528+193 )路线长4.125km,该路段已于2010年单独立项且已完成交工验收,按已完工路段计入本项目;④三合镇政府至线路终点段(K528+193-K531+064)路线长2.871km,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5.5m,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绿化工程等。全线共设置弃土场 18 处。 受征地或用地指标等问题影响,原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的部分弃渣场无法使用,需新增弃渣场以解决本项目弃渣问题。 由服务单位完成国道G240线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编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略) 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标准》(GB 50433-2018)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报送和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意见,并负责后续技术咨询服务。
  •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其他要求说明:
  •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 服务时限说明
    合同签订生效且*方收到*方提供的符合条件的相关基础资料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送审稿;本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评审或技术评估后15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最终稿。
  • 服务金额
    ¥233,280.00元
  • 金额说明
    项目土建投资约8.98亿元,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 号)、《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 号), (略) 场调节价和项目实际标准,本次采购预算金额23.328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工作经费、编制报告、评审会务费、报告出版、利润、税金等)。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 是否选取中介
  • 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略) 交通规 (略) (略) ,广东 (略) ,广东科景 (略)
  • 选取理由
    以上三家服务单位,信誉较高,服务态度较好,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9-02 14:45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台山 (略)

2024-09-02 14:45 , (略) 网上 (略) 为台山 (略) 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 项目业主
    台山 (略)
  • 采购项目名称
    国道G240线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投资额(¥233,280.00元)

  • 所需服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服务内容
    《国道G240线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略) 水利局以《国道G240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江水许准〔2022〕17号)批复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范围包含线路全长23.471km,共包括4段:①线路起点至水步北互通段(K497+512-K508+904)路线长 11.392km,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m,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②永和互通至常盛段(K518+985-K524+068)路线长5.084km,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m,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③常盛至三合镇政府段(K524+068-K528+193 )路线长4.125km,该路段已于2010年单独立项且已完成交工验收,按已完工路段计入本项目;④三合镇政府至线路终点段(K528+193-K531+064)路线长2.871km,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5.5m,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绿化工程等。全线共设置弃土场 18 处。 受征地或用地指标等问题影响,原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的部分弃渣场无法使用,需新增弃渣场以解决本项目弃渣问题。 由服务单位完成国道G240线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编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略) 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标准》(GB 50433-2018)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报送和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意见,并负责后续技术咨询服务。
  •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其他要求说明:
  •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 服务时限说明
    合同签订生效且*方收到*方提供的符合条件的相关基础资料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送审稿;本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评审或技术评估后15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最终稿。
  • 服务金额
    ¥233,280.00元
  • 金额说明
    项目土建投资约8.98亿元,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 号)、《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 号), (略) 场调节价和项目实际标准,本次采购预算金额23.328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工作经费、编制报告、评审会务费、报告出版、利润、税金等)。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 是否选取中介
  • 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略) 交通规 (略) (略) ,广东 (略) ,广东科景 (略)
  • 选取理由
    以上三家服务单位,信誉较高,服务态度较好,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9-02 14:45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台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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