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2025届毕业生招聘会场搭建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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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2025届毕业生招聘会场搭建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5届毕业生招聘会场搭建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 天津中医药大学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12: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 (略) 第二评标室( (略) 河西 (略) 93号广银大厦181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 (略) 第二评标室( (略) 河西 (略) 93号广银大厦1810)
预算金额 ¥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天津中医药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静海区团泊新城西 (略) 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 (略) 93号广银大厦18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程老师,022-*

项目概况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5届毕业生招聘会场搭建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 (略) ( (略) 河西 (略) 93号广银大厦181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P-2024-C-088

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2025届毕业生招聘会场搭建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5届毕业生招聘会场搭建服务1项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期间校级秋季招聘会和春季招聘会两场活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3年度的企业财务报告;B.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供应商若为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实施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A.中小企业声明函。B.监狱企业证明文件。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 (略) ( (略) 河西 (略) 93号广银大厦1810)。

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第二评标室( (略) 河西 (略) 93号广银大厦1810)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第二评标室( (略) 河西 (略) 93号广银大厦181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仟元整,供应商最迟应在2024年9月6日17:00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保证金时间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交纳磋商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河西佟楼支行

行号:*

账号:*1662

户名:天津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地址: (略) 静海区团泊新城西 (略) 10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河西 (略) 93号广银大厦1810            

联系方式:程老师,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老师

电 话:  0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5届毕业生招聘会场搭建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 天津中医药大学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12: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 (略) 第二评标室( (略) 河西 (略) 93号广银大厦181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 (略) 第二评标室( (略) 河西 (略) 93号广银大厦1810)
预算金额 ¥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天津中医药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静海区团泊新城西 (略) 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 (略) 93号广银大厦18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程老师,022-*

项目概况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5届毕业生招聘会场搭建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 (略) ( (略) 河西 (略) 93号广银大厦181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P-2024-C-088

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2025届毕业生招聘会场搭建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5届毕业生招聘会场搭建服务1项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期间校级秋季招聘会和春季招聘会两场活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3年度的企业财务报告;B.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供应商若为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实施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A.中小企业声明函。B.监狱企业证明文件。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 (略) ( (略) 河西 (略) 93号广银大厦1810)。

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第二评标室( (略) 河西 (略) 93号广银大厦1810)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第二评标室( (略) 河西 (略) 93号广银大厦181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仟元整,供应商最迟应在2024年9月6日17:00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保证金时间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交纳磋商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河西佟楼支行

行号:*

账号:*1662

户名:天津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地址: (略) 静海区团泊新城西 (略) 10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河西 (略) 93号广银大厦1810            

联系方式:程老师,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老师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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