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烟草公司盘锦市公司车辆监控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辽宁省烟草公司盘锦市公司车辆监控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略) (略) (略) 公司委托对(2024-2026) (略) (略) 公司车辆监控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PJF*6)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1)送货车11台,提供配套安全车载视频监控服务;(2)管理及业务车23台,提供配套车辆定位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4.*元。
注:以上内容为预计数量,以实际安装为准。
1.2项目服务地点: (略) (略) 公司。
1.3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4服务期限:3年。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24.*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 (略) 、辽宁烟草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 (略) 载入行贿判决;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方式获取。现场获取须携带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邮件方式获取须将上述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3获取地点: (略) 皇姑 (略) 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皇姑 (略) 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所有。
5.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开启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烟草 (略) 网站、 (略) 辽 (略) 站、中国 (略) 、采 (略) 、 (略) 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公司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惠宾街105号
联系 人:王洋
电 话:0427-*
监督电话:042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皇姑 (略) 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
招 标 师:单浩、葛东兴、李琳
项目联系人:华婷婷、陈磊、李大鹏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开 户 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0100
(略) (略) (略) 公司委托对(2024-2026) (略) (略) 公司车辆监控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PJF*6)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1)送货车11台,提供配套安全车载视频监控服务;(2)管理及业务车23台,提供配套车辆定位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4.*元。
注:以上内容为预计数量,以实际安装为准。
1.2项目服务地点: (略) (略) 公司。
1.3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4服务期限:3年。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24.*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 (略) 、辽宁烟草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 (略) 载入行贿判决;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方式获取。现场获取须携带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邮件方式获取须将上述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3获取地点: (略) 皇姑 (略) 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皇姑 (略) 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所有。
5.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开启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烟草 (略) 网站、 (略) 辽 (略) 站、中国 (略) 、采 (略) 、 (略) 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公司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惠宾街105号
联系 人:王洋
电 话:0427-*
监督电话:042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皇姑 (略) 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
招 标 师:单浩、葛东兴、李琳
项目联系人:华婷婷、陈磊、李大鹏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开 户 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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