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区政府办公楼补办产权证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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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区政府办公楼补办产权证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区政府办公楼补办产权证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
行政区域 津南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14: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河 (略) 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4:00
开标地点 (略) 第一评标室。
预算金额 ¥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雷青
项目联系电话 022-*-813
采购单位 (略) 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津 (略) 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 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 (略) 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雷青022-*-813

项目概况

区政府办公楼补办产权证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河 (略) 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GP-2024-ZC-0630

项目名称:区政府办公楼补办产权证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区政府办公楼补办产权证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委托服务事项验收合格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提供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 (略) 的查询结果为准。(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三)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综合类或主体结构专项检测)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 (略) 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方式: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第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 (略) 津 (略) 15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河 (略) 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雷青022-*-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青

电 话:  022-*-81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区政府办公楼补办产权证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
行政区域 津南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14: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河 (略) 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4:00
开标地点 (略) 第一评标室。
预算金额 ¥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雷青
项目联系电话 022-*-813
采购单位 (略) 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津 (略) 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 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 (略) 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雷青022-*-813

项目概况

区政府办公楼补办产权证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河 (略) 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GP-2024-ZC-0630

项目名称:区政府办公楼补办产权证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区政府办公楼补办产权证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委托服务事项验收合格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提供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 (略) 的查询结果为准。(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三)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综合类或主体结构专项检测)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 (略) 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方式: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第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 (略) 津 (略) 15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河 (略) 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雷青022-*-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青

电 话:  02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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