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踏小学2024年秋季大宗食品招标公告
马踏小学2024年秋季大宗食品招标公告
井研县马踏小学2024年秋季
大宗食品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书记办公会审议,我校师生伙食团大宗食品供货商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现将2024年秋季公开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范围、招标数量
1.大米(质量:一级
投标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2.鲜猪肉(质量:一级当日整版鲜肉。投标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3.鲜蔬菜(新鲜菜。投标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4.调味品、干鲜、食用油(质量:优质。食用油为非转基因油。投标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5.鲜牛肉(质量:一级当日鲜肉。投标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6.鲜鸡鸭、鸡蛋(质量:当日鲜肉、鲜蛋。投标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每一类确定1个供货商,1个备选单位,在合同期间,如中标供货商丧失供货资格,由备选供货商供货。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9点至下午16点)。
(二)报名地点:马踏镇中心小学后勤办公室。
(三)联系人:龚富康 电话:*
薛文治 电话:*
(四)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有效经营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检验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纳税证明、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送货人健康证明等证件原件(用于审验)和相应复印件。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有连续供货能力、三年内无食品经营违法犯罪记录(包含无违法经营工商处罚记录)、信誉良好、有经营实力。
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让、分包、转包和肢解分包、转包。
5.供货期限为 2024年9月9日-2025年1月31日。
三、评标方式
1.由学校组建大宗食品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进行审核,不具备必备条件者取消竞标资格。
2.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竞标资格。
3.投标方现场陈述,学校大宗食品评审小组现场评分,同类投标人中,得分高者中标。如果并列,由并列投标方抽签,确定出中标方。
4.如单品类报名商家不足3家不能开标,需提交支委会或行政会研究后再次进行公告。如报名商家仍不足3家,由支委会或行政会研究后与报名供应商(最低两家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供应商。
四、投标人需交材料和法律后果
1.有效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近期食品检验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其授权委托书、送货人健康证明等证件原件、复印件。
2.供货实力、服务质量、信誉度的佐证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自2021年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是提供自2021年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若经查证承诺书无效,立即取消竞标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的同类竞标。
3.服务承诺书(对产品价格、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进行书面承诺)。在开标时,投标人进行3分钟以内竞标陈述。产品价格的承诺,各类食材要明确承诺不高 (略) 同类物品上午零售价(特价除外)和同期同类学校价格。投标时,投标方在马踏小学领取《服务承诺书》。
4.企业或个体经营简介。
5.银行开户复印件。
6.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或发票。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8.中标单位或个人应在缴齐履约保证金后,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9.投标人(竞标人)承诺在投标和竞标过程中按照《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本招标公告文件规定的内容参与投标和竞标,如有违反《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本公告文件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其他事项
1.学校邀请纪检部门对招标过程全程监督指导。
2.公开招标程序:1.学校成立大宗食品评审小组,制定、发布学校招标公告。2.投标人报名。3.进行公开招标,学校评审小组按相关规定对投标人资质进行现场审核,资质审核不符合的商家退出投标。投标人陈述,学校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经营资质、投标报价、服务承诺、供货商及供货能力、服务质量、风险承受能力等评分。4.中标结果公示。5.缴纳履约保证金。6.签订合同。
3.供货要求:中标商需保质保量,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地点送货。遇特殊情况,按学校及上级规定处理。
4.中标商家在供货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校方有权单方解除供货合同关系,单方解除权直解除通知送达(包含但不限于书面、微信、短信、电子数据等方式)中标商家时生效:
(1)对质量不达标、送货不按规定、不能提供有效食品检验报告及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全学年累计约谈3次的,或者情节严重的;
(2)配送的食品出现安全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导致学生食物中毒等危害身体健康的;
(3)在履行供货过程中,实施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毁损学校社会形象,或者以供货纠纷为由对个别教职员工进行侮辱、谩骂、纠扯、殴打等行为的;
(4)出现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单方解除供货合同关系的其他情形之一的。凡出现上述情形的,被取消供货资格商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对其违法行为由有关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5.开标时间:2024年9月4日下午2点,未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地点:井研县马踏镇中心小学校
6.投标报名表、招标所需资料清单在报名时领取。
7.投标人在报名时应当交付投标报名费1000元,未中选供货商报名费在招标会议结束后无息退还投标人。中选供货商报名费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8. 所有竞标方需提交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原件或复印件。大米、鲜猪肉、调味品(干鲜、食用油)、鲜蔬菜供货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人民币,鲜牛肉、鲜鸡鸭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合同期内无任何责任事故,期满后无息退还)。
本公告由井研县马踏小学校负责解释,在马踏小学校门口张贴,并在井研县马踏镇中心小学校微信公众号、教师微信群中进行发布。
井研县马踏镇中心小学校
2024年8月29日
井研县马踏小学2024年秋季
大宗食品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书记办公会审议,我校师生伙食团大宗食品供货商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现将2024年秋季公开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范围、招标数量
1.大米(质量:一级
投标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2.鲜猪肉(质量:一级当日整版鲜肉。投标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3.鲜蔬菜(新鲜菜。投标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4.调味品、干鲜、食用油(质量:优质。食用油为非转基因油。投标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5.鲜牛肉(质量:一级当日鲜肉。投标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6.鲜鸡鸭、鸡蛋(质量:当日鲜肉、鲜蛋。投标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每一类确定1个供货商,1个备选单位,在合同期间,如中标供货商丧失供货资格,由备选供货商供货。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9点至下午16点)。
(二)报名地点:马踏镇中心小学后勤办公室。
(三)联系人:龚富康 电话:*
薛文治 电话:*
(四)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有效经营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检验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纳税证明、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送货人健康证明等证件原件(用于审验)和相应复印件。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有连续供货能力、三年内无食品经营违法犯罪记录(包含无违法经营工商处罚记录)、信誉良好、有经营实力。
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让、分包、转包和肢解分包、转包。
5.供货期限为 2024年9月9日-2025年1月31日。
三、评标方式
1.由学校组建大宗食品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进行审核,不具备必备条件者取消竞标资格。
2.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竞标资格。
3.投标方现场陈述,学校大宗食品评审小组现场评分,同类投标人中,得分高者中标。如果并列,由并列投标方抽签,确定出中标方。
4.如单品类报名商家不足3家不能开标,需提交支委会或行政会研究后再次进行公告。如报名商家仍不足3家,由支委会或行政会研究后与报名供应商(最低两家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供应商。
四、投标人需交材料和法律后果
1.有效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近期食品检验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其授权委托书、送货人健康证明等证件原件、复印件。
2.供货实力、服务质量、信誉度的佐证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自2021年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是提供自2021年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若经查证承诺书无效,立即取消竞标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的同类竞标。
3.服务承诺书(对产品价格、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进行书面承诺)。在开标时,投标人进行3分钟以内竞标陈述。产品价格的承诺,各类食材要明确承诺不高 (略) 同类物品上午零售价(特价除外)和同期同类学校价格。投标时,投标方在马踏小学领取《服务承诺书》。
4.企业或个体经营简介。
5.银行开户复印件。
6.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或发票。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8.中标单位或个人应在缴齐履约保证金后,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9.投标人(竞标人)承诺在投标和竞标过程中按照《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本招标公告文件规定的内容参与投标和竞标,如有违反《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本公告文件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其他事项
1.学校邀请纪检部门对招标过程全程监督指导。
2.公开招标程序:1.学校成立大宗食品评审小组,制定、发布学校招标公告。2.投标人报名。3.进行公开招标,学校评审小组按相关规定对投标人资质进行现场审核,资质审核不符合的商家退出投标。投标人陈述,学校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经营资质、投标报价、服务承诺、供货商及供货能力、服务质量、风险承受能力等评分。4.中标结果公示。5.缴纳履约保证金。6.签订合同。
3.供货要求:中标商需保质保量,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地点送货。遇特殊情况,按学校及上级规定处理。
4.中标商家在供货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校方有权单方解除供货合同关系,单方解除权直解除通知送达(包含但不限于书面、微信、短信、电子数据等方式)中标商家时生效:
(1)对质量不达标、送货不按规定、不能提供有效食品检验报告及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全学年累计约谈3次的,或者情节严重的;
(2)配送的食品出现安全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导致学生食物中毒等危害身体健康的;
(3)在履行供货过程中,实施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毁损学校社会形象,或者以供货纠纷为由对个别教职员工进行侮辱、谩骂、纠扯、殴打等行为的;
(4)出现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单方解除供货合同关系的其他情形之一的。凡出现上述情形的,被取消供货资格商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对其违法行为由有关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5.开标时间:2024年9月4日下午2点,未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地点:井研县马踏镇中心小学校
6.投标报名表、招标所需资料清单在报名时领取。
7.投标人在报名时应当交付投标报名费1000元,未中选供货商报名费在招标会议结束后无息退还投标人。中选供货商报名费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8. 所有竞标方需提交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原件或复印件。大米、鲜猪肉、调味品(干鲜、食用油)、鲜蔬菜供货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人民币,鲜牛肉、鲜鸡鸭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合同期内无任何责任事故,期满后无息退还)。
本公告由井研县马踏小学校负责解释,在马踏小学校门口张贴,并在井研县马踏镇中心小学校微信公众号、教师微信群中进行发布。
井研县马踏镇中心小学校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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