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2024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已由江川区残联通过江川区2024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决定实施,资金来源为省、市级补助资金。现对该项目的实施和完成进行采购公告。
一、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江川区2024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1.2 服务地点:位于江川区。
1.3 服务范围:对全区165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入户进行理发、修剪指*、居家保洁、床单被褥清洗、康复按摩及人文关怀等服务。
1.4 采购预算:人民币24.*元(大写:
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高于此价格的报价均无效。
1.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月31日止。
1.6 资金来源:省、市级“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补助资金。
1.7服务要求:在规定服务时间内不少于入户5次(含5次)到服务对象家中按购买的服务项目进行服务。
(1).服务每位残疾人不少于 5 次(含5次),原则上每月一次,每次上门服务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包括心理疏导员1名、保洁员1名、康复员1名。),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不低于2小时。
(2).整个服务工作要求服务对象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
(3).基本服务项目中规定的服务内容必须100%完成(见合同附件评估考核表、评价记录表)。因为不同的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可能不一样,为让服务更结合实际需要,服务对象可以根据自己的服务需求,在基本服务项目中规定的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在取得服务工作人员同意的情况下可适当调整服务内容。
(4).开展关爱行动,在关爱行动中为残疾人提供礼物和物品要达到以下标准:
A、*方应向服务对象提供节日礼物,礼物清单如下:
中秋节、春节两个节日,每个节日不得少于200元节日慰问现金,5公斤纯菜籽油一桶,10公斤袋装大米一袋;
B、除中秋节、春节两个节日服务外,其余3次上门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2.5公升纯菜籽油一桶、10公斤袋装大米一袋、1千克洗衣粉1袋。
二、资金来源:省、市级“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补助资金。
三、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护理、家政服务、养老、保洁、医疗等。
四、报名时间: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4年8月29日至9月5日14:00 (略) 限额标准 (略) 网( (略) )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9月5 日14:00时前将响应文件扫描件 (略) 限额标准 (略) 网( (略)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5日14:30—15:00止投标人持三份(一正二副)纸质响应文件 (略) 江川区残疾人联合会二楼会议室( (略) 江川区宁海街道文林街5号)参加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