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政府西侧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永宁县人民政府西侧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宁县人民政府西侧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食品加工设备/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 ||
采购单位 | 永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永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 15:4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恒晟源(宁夏)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翠柳岛B岛91-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09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恒晟源(宁夏)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翠柳岛B岛91-1) | ||
预算金额 | ¥3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永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宁县杨和街2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谭林、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恒晟源(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德胜水岸国际B座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菲、* |
项目概况
永宁县人民政府西侧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恒晟源(宁夏) (略) 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Y【HW】2024-030
项目名称:永宁县人民政府西侧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1 | 永宁县人民政府西侧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职工食堂设施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企业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其投标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按较高比例扣除。(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 (略) 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本单位企业类型。货物类: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恒晟源(宁夏) (略) 会议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报名资料:特定资格要求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q.com进行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恒晟源(宁夏)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翠柳岛B岛91-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恒晟源(宁夏)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翠柳岛B岛9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 (略) 站。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永宁县杨和街230号
联系方式:谭林、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恒晟源(宁夏) (略)
地 址:宁夏银川德胜水岸国际B座6楼
联系方式:李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菲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宁县人民政府西侧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食品加工设备/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 ||
采购单位 | 永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永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 15:4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恒晟源(宁夏)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翠柳岛B岛91-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09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恒晟源(宁夏)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翠柳岛B岛91-1) | ||
预算金额 | ¥3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永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宁县杨和街2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谭林、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恒晟源(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德胜水岸国际B座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菲、* |
项目概况
永宁县人民政府西侧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恒晟源(宁夏) (略) 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Y【HW】2024-030
项目名称:永宁县人民政府西侧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1 | 永宁县人民政府西侧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职工食堂设施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企业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其投标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按较高比例扣除。(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 (略) 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本单位企业类型。货物类: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恒晟源(宁夏) (略) 会议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报名资料:特定资格要求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q.com进行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恒晟源(宁夏)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翠柳岛B岛91-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恒晟源(宁夏)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翠柳岛B岛9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 (略) 站。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永宁县杨和街230号
联系方式:谭林、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恒晟源(宁夏) (略)
地 址:宁夏银川德胜水岸国际B座6楼
联系方式:李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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