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沙镇溪镇千将坪片区产业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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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沙镇溪镇千将坪片区产业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秭归县沙镇溪镇千将坪片区产业提升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18.02(万元)

6、最高限价:621.92(万元)

7、采购需求:

秭归县沙镇溪镇千将坪片区产业提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秭归县沙镇溪镇千将坪村、树坪村、台子湾村、大峪池村、高潮村。主要建设内容由取水工程、输配水工程、蓄水池工程、变配电工程、人居环境整治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工程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带有二维码的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上传以上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 2024 年6月-2024 年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4)企业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 证;(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 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须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上传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装入电子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 (略) (http://**)

3、方式:

本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 (略) 网员后,方 (略) 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 (略) (http://**)—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6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 (略) )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采发〔2018〕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 (略) 信息服务费;
3、招标文件免费发放;
4、本项目招标公告 (略) 网站公告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秭归县沙镇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秭归县沙镇 (略) 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昌 (略)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归州街5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天赋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秭归县沙镇溪镇千将坪片区产业提升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18.02(万元)

6、最高限价:621.92(万元)

7、采购需求:

秭归县沙镇溪镇千将坪片区产业提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秭归县沙镇溪镇千将坪村、树坪村、台子湾村、大峪池村、高潮村。主要建设内容由取水工程、输配水工程、蓄水池工程、变配电工程、人居环境整治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工程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带有二维码的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上传以上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 2024 年6月-2024 年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4)企业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 证;(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 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须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上传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装入电子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 (略) (http://**)

3、方式:

本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 (略) 网员后,方 (略) 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 (略) (http://**)—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6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 (略) )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采发〔2018〕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 (略) 信息服务费;
3、招标文件免费发放;
4、本项目招标公告 (略) 网站公告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秭归县沙镇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秭归县沙镇 (略) 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昌 (略)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归州街5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天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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