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港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港股IPO上市保荐人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港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港股IPO上市保荐人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略) 港 (略) 保荐人服务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港 (略) 保荐人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包含 (略) 辅导、保荐、承销、发行等全过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港 (略) 工作全部结束之日后3个月止。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行业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公司注册证明文件及商业登记证书),具有与发行、承销相关的证券从业资格许 (略) 保荐人资格牌照(须提供相关的证券从业资格许 (略) 保荐人资格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股票 (略) 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物管( (略) 服务)相关企业港股IPO作为独家保 (略) 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 (略) 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拟派签字保荐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股票 (略) 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在港股IPO作为独家保 (略) 的项目中担任签字保荐人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成功发行的证明材料。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文字非简体中文,投标人需提供简体中文译本,投标人需对翻译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签字保荐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与国际声誉,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大*及香港地区没有重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在项目服务相关领域未发生重大工作失误;投标单位及重要关联方未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的禁业限制(提供书面承诺)。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略) (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 (略) 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略) (略) (http://**)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略) 网站温馨提示--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略) 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郑州航空 (略) 16号兴港大厦C座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 (略)
联 系 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监督部门:河南航 (略) 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 (略) 16号兴港大厦C座
投诉电话:0371-*
邮 箱:*@*63.com
1.招标条件
(略) (略) 港 (略) 保荐人服务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港 (略) 保荐人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包含 (略) 辅导、保荐、承销、发行等全过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港 (略) 工作全部结束之日后3个月止。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行业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公司注册证明文件及商业登记证书),具有与发行、承销相关的证券从业资格许 (略) 保荐人资格牌照(须提供相关的证券从业资格许 (略) 保荐人资格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股票 (略) 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物管( (略) 服务)相关企业港股IPO作为独家保 (略) 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 (略) 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拟派签字保荐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股票 (略) 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在港股IPO作为独家保 (略) 的项目中担任签字保荐人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成功发行的证明材料。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文字非简体中文,投标人需提供简体中文译本,投标人需对翻译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签字保荐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与国际声誉,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大*及香港地区没有重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在项目服务相关领域未发生重大工作失误;投标单位及重要关联方未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的禁业限制(提供书面承诺)。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略) (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 (略) 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略) (略) (http://**)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略) 网站温馨提示--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略) 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郑州航空 (略) 16号兴港大厦C座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 (略)
联 系 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监督部门:河南航 (略) 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 (略) 16号兴港大厦C座
投诉电话:0371-*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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