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公司油气生产运营数据价值挖掘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
采油公司油气生产运营数据价值挖掘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采油公司油气生产运营数据价值挖掘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l 项目名称:【采油公司油气生产运营数据价值挖掘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
l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采油公司秉承“技术+装备+服务”产业模式,坚持“提质、降本、增效”为宗旨,立足油藏经营价值最大化,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等新技术与油气生产的融合应用,持续助力油气生产运营信息化质量升级,打造全面感知、自动操控、预测趋势、优化决策的智能化油田目标,建立生产过程远程监控能力,促进海*一体化运营。随着智能油田建设的不断推进,油气生产运营数据呈爆炸式增长,其数据结构复杂、形式多样,数据深度挖掘分析需求不断增长,为油气生产运营数据价值挖掘与分析工作带来了机遇与挑战,本项目拟运用大数据、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智能算法等新一代数字技术为油气生产运营数字化决策提供支持。拟签订1+1+1年。】
l 项目所在地:【天津、北京、上海、湛江、深圳、海南,及*方指定地点】
l 预计发标时间:【2024年9月】
l 资质及信誉要求:
(1) 资质要求:
A.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应答人为事业单位投标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 信誉要求
A. 应答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C.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D. (略) 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
E.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F.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形,并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
(3) 业绩要求
A.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2021-投标截止时间之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软件开发或算法开发业绩(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B.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a)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b)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合同技术要求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C.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服务的订单委托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且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本项第1条要求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D.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 ★特殊说明:(应答人/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特殊说明(服务商) | 1)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2) 自有社保人数≥5人,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商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 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须提供注册资本缴纳证明,注册资本金缴纳证明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站(包括但不限于天眼查、企查查)截图、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公告有效期间,供应商可在本项目“采办计划公告”页面的“意见反馈”处留言表达参与意向。
提醒(重要):鉴于新入名录注册供应商的评审要求,供应商须按采办计划公告《附件2:注册供应商资质材料提报文件》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供应商准入操作手册》。
联系方式:于静
邮箱地址:*@*ttp://**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8月29日17:00:00)至(2024年09月03日17: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 (略) )
2024年08月29日16:00:00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采油公司油气生产运营数据价值挖掘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l 项目名称:【采油公司油气生产运营数据价值挖掘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
l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采油公司秉承“技术+装备+服务”产业模式,坚持“提质、降本、增效”为宗旨,立足油藏经营价值最大化,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等新技术与油气生产的融合应用,持续助力油气生产运营信息化质量升级,打造全面感知、自动操控、预测趋势、优化决策的智能化油田目标,建立生产过程远程监控能力,促进海*一体化运营。随着智能油田建设的不断推进,油气生产运营数据呈爆炸式增长,其数据结构复杂、形式多样,数据深度挖掘分析需求不断增长,为油气生产运营数据价值挖掘与分析工作带来了机遇与挑战,本项目拟运用大数据、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智能算法等新一代数字技术为油气生产运营数字化决策提供支持。拟签订1+1+1年。】
l 项目所在地:【天津、北京、上海、湛江、深圳、海南,及*方指定地点】
l 预计发标时间:【2024年9月】
l 资质及信誉要求:
(1) 资质要求:
A.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应答人为事业单位投标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 信誉要求
A. 应答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C.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D. (略) 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
E.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F.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形,并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
(3) 业绩要求
A.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2021-投标截止时间之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软件开发或算法开发业绩(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B.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a)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b)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合同技术要求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C.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服务的订单委托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且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本项第1条要求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D.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 ★特殊说明:(应答人/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特殊说明(服务商) | 1)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2) 自有社保人数≥5人,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商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 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须提供注册资本缴纳证明,注册资本金缴纳证明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站(包括但不限于天眼查、企查查)截图、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公告有效期间,供应商可在本项目“采办计划公告”页面的“意见反馈”处留言表达参与意向。
提醒(重要):鉴于新入名录注册供应商的评审要求,供应商须按采办计划公告《附件2:注册供应商资质材料提报文件》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供应商准入操作手册》。
联系方式:于静
邮箱地址:*@*ttp://**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8月29日17:00:00)至(2024年09月03日17: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 (略) )
2024年08月29日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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