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阳光房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喀什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阳光房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阳光房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喀 (略) 东城陕西大厦14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SRLZYFWCYYTSGZXM(YGF)-CS-2024-005
项目名称: (略)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阳光房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
最高限价(元):*.17
采购需求:
数量:1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原件);
(7)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8)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 (略) (http://**)上的无不良 (略) 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喀 (略) 东城陕西大厦1405室
方式:潜在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前往新疆喀 (略) 东城陕西大厦1405室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工本费: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 (略) 东城陕西大厦1405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0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 (略) 东城陕西大厦14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同汇 (略)
地址:新疆喀 (略) (略) 336号
联系人:郑泽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址:新疆喀 (略) 东城陕西大厦1405室
联系人:李旭阳
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略)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阳光房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喀 (略) 东城陕西大厦14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SRLZYFWCYYTSGZXM(YGF)-CS-2024-005
项目名称: (略)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阳光房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
最高限价(元):*.17
采购需求:
数量:1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原件);
(7)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8)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 (略) (http://**)上的无不良 (略) 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喀 (略) 东城陕西大厦1405室
方式:潜在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前往新疆喀 (略) 东城陕西大厦1405室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工本费: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 (略) 东城陕西大厦1405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0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 (略) 东城陕西大厦14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同汇 (略)
地址:新疆喀 (略) (略) 336号
联系人:郑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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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址:新疆喀 (略) 东城陕西大厦1405室
联系人:李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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