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师范学院校园共享电单车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安阳师范学院校园共享电单车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安阳师范学院校园共享电单车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略) (比选人)委托河南 (略) ,就该项目以公开比选方式选择经营管理者,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申请人)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师采购2024-40
2.项目名称: (略) 校园共享电单车服务项目
3.项目概况: (略) 拟引进 1 家优质共享出行运营企业,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通过本项目,引进企业在 (略) 投放校园共享电单车,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和维护维修等工作。在规范校园非机动车辆管理基础上,满足师生校园交通需求,解决“潮汐”停放堵塞消防通道、充电保障困难等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4.采购范围: (略) 校园共享电单车服务项目,详见比选文件。
5.运营服务期:该项目运营期限为 5 年。在运营期限内,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具体办法根据服务要求和实际服务情况事前协商,允许动态调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无责任终止合同,供应商无条件撤场;运营期限结束后,供应商无条件撤场。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参与(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申请人(企业)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如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任意一种皆可:①按实际提供或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②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企业)2024年1月份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申请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自行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注: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日期以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凭证上标注的所属日期为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 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 (略) (http://**.cn)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申请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 (略) ”网站 (http://**)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申请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前】。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即申请人),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 (略) 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申请人,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申请人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 08 月 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河南 (略) 。
3.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报名,需发送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河南 (略) 邮箱(*@*63.com)即可,(发送邮件后须联系0371-*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及资料是否齐全),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报名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电子比选文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请各申请人注意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比选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 间:2024年09月09日9时30分
2.地 点: (略) 勤业楼A515室( (略) 弦歌大道436号)
1.时 间:2024年09月09日9时30分
2.地 点: (略) 勤业楼A515室( (略) 弦歌大道436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联系人:贺老师、李老师
电话: 0372-*
地址: (略) 弦歌大道
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 系 人:王娟、任飞
电 话:0371-*
邮 箱:*@*63.com
地 址:郑东新区 (略) 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十九楼
安阳师范学院校园共享电单车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略) (比选人)委托河南 (略) ,就该项目以公开比选方式选择经营管理者,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申请人)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师采购2024-40
2.项目名称: (略) 校园共享电单车服务项目
3.项目概况: (略) 拟引进 1 家优质共享出行运营企业,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通过本项目,引进企业在 (略) 投放校园共享电单车,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和维护维修等工作。在规范校园非机动车辆管理基础上,满足师生校园交通需求,解决“潮汐”停放堵塞消防通道、充电保障困难等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4.采购范围: (略) 校园共享电单车服务项目,详见比选文件。
5.运营服务期:该项目运营期限为 5 年。在运营期限内,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具体办法根据服务要求和实际服务情况事前协商,允许动态调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无责任终止合同,供应商无条件撤场;运营期限结束后,供应商无条件撤场。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参与(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申请人(企业)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如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任意一种皆可:①按实际提供或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②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企业)2024年1月份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申请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自行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注: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日期以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凭证上标注的所属日期为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 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 (略) (http://**.cn)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申请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 (略) ”网站 (http://**)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申请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前】。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即申请人),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 (略) 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申请人,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申请人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 08 月 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河南 (略) 。
3.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报名,需发送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河南 (略) 邮箱(*@*63.com)即可,(发送邮件后须联系0371-*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及资料是否齐全),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报名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电子比选文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请各申请人注意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比选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 间:2024年09月09日9时30分
2.地 点: (略) 勤业楼A515室( (略) 弦歌大道436号)
1.时 间:2024年09月09日9时30分
2.地 点: (略) 勤业楼A515室( (略) 弦歌大道436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联系人:贺老师、李老师
电话: 0372-*
地址: (略) 弦歌大道
代理机构:河南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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