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2024-001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0
采购需求: (略)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022年)。
通过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温室气体核算工作,识别出各阶段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了解和掌握各部门温室气体排放量及其排放特征,预测未来减缓潜力,发现降碳空间,为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奠定基础,有利于完成国家和辽宁省政府部门下达的降碳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022年)过程中,要结合朝阳实际,制定实地调研计划,开展现场调研,全 (略) 2022年能源消费总量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构成情况及主要行业、重点企业和各地区的分布状况,对数据进行初步分析研究, (略) 重点能耗企业降碳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对2024年年度排放报告审核、2025年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和年度排放报告审核、2024年9-12月和2025年 (略) 级审核,精确掌握重点碳排放企业年度碳排放量。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需经专家审核,并按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申请验收),项目验收后5日内提交最终成果。2025年年度报告审核和月度存证审核工作须于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纸质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年09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领取文件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送至代理机构。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双 (略) 1号
联系方式: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联系方式:0421-*
邮箱地址:*@*ina.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谕
电话:*
项目概况 (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2024-001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0
采购需求: (略)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022年)。
通过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温室气体核算工作,识别出各阶段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了解和掌握各部门温室气体排放量及其排放特征,预测未来减缓潜力,发现降碳空间,为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奠定基础,有利于完成国家和辽宁省政府部门下达的降碳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022年)过程中,要结合朝阳实际,制定实地调研计划,开展现场调研,全 (略) 2022年能源消费总量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构成情况及主要行业、重点企业和各地区的分布状况,对数据进行初步分析研究, (略) 重点能耗企业降碳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对2024年年度排放报告审核、2025年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和年度排放报告审核、2024年9-12月和2025年 (略) 级审核,精确掌握重点碳排放企业年度碳排放量。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需经专家审核,并按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申请验收),项目验收后5日内提交最终成果。2025年年度报告审核和月度存证审核工作须于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纸质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年09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领取文件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送至代理机构。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双 (略) 1号
联系方式: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联系方式:0421-*
邮箱地址:*@*ina.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谕
电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