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心医院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丽水市中心医院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09:58 |
预算金额 | ¥9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8-*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莲 (略) 28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略)
项目名称: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
标的名称: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
数量:2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蔡司公司的VisuMax 全飞秒激光手术系统配套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略) 眼科于2020年12月引进蔡司VISUMAX飞秒屈光矫正设备,用于开展眼科屈光手术。飞秒激光技术应用于屈光治疗对于切削的精准度有很高的要求,为了确保手术质量,蔡司VISUMAX飞秒屈光矫正设备配有专用的一次性无菌治疗包(负压环和密码),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蔡司VISUMAX设备配套一次性无菌治疗包(负压环和密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 (略)
地址: (略) 滨 (略) 1508号海亮大厦16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联 系 人:陈虹宇
联系电话:0578-*
传 真:/
地 址:莲 (略) 28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8-*
传 真:0578-*
地 址: (略) 莲 (略) 190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pdf (1.3 M)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09:58 |
预算金额 | ¥9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8-*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莲 (略) 28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略)
项目名称: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
标的名称: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
数量:2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蔡司公司的VisuMax 全飞秒激光手术系统配套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略) 眼科于2020年12月引进蔡司VISUMAX飞秒屈光矫正设备,用于开展眼科屈光手术。飞秒激光技术应用于屈光治疗对于切削的精准度有很高的要求,为了确保手术质量,蔡司VISUMAX飞秒屈光矫正设备配有专用的一次性无菌治疗包(负压环和密码),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蔡司VISUMAX设备配套一次性无菌治疗包(负压环和密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 (略)
地址: (略) 滨 (略) 1508号海亮大厦16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联 系 人:陈虹宇
联系电话:0578-*
传 真:/
地 址:莲 (略) 28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8-*
传 真:0578-*
地 址: (略) 莲 (略) 190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pdf (1.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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