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开化县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开化县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社会各界: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综〔2015〕39号)等相关规定,为规范我县自备水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城镇污水设施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现将《开化县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方案》予以公开。联系人张秋玥;联系电话:0570-*。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开化县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方案》.pdf

社会各界: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综〔2015〕39号)等相关规定,为规范我县自备水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城镇污水设施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现将《开化县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方案》予以公开。联系人张秋玥;联系电话:0570-*。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开化县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方案》.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