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购买服务的公告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购买服务的公告
(略) 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完成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项目
二、项目预算
1.*元
三、服务内容
1.资产信息系统维护:湖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系统、 (略) 行政事业性 (略) 软件日常维护及每月数据备份;
2.报表申报: (略) 报表申报、特殊事项报表申报;
3.系统动态数据维护:包含资产配置、处置、变动等系统数据更新及修改;
4.条码管理:新配置资产的条码打印与粘贴;
5.资产处置:协助单位完成资产处置流程以及附件资料的准备。
四、服务时间
一年
五、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与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略) 站信用信息查 (略) 页截图。
六、报价材料内容
1.服务报价。
2.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等。
3.报价人能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报价人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规模、目前及过往业绩、获得荣誉、曾经及目前完成或者正在开展的类似工作业绩情况等。
报价人未按本公告规定所报材料无效。
七、采购程序
1.发布采购公告;
2.报价人提交报价材料;
3.经我局内部评审选定成交服务机构;
4.公示;
5.按政府购买服务流程进行采购;
6.签订服务合同。
八、评审方式
(略) 民政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承接单位条件、报价等,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确定项目承接单位。评审 (略) 民 (略) 站进行公示。
九、报价文件递交及最终解释权
报价文件以纸质版方式 (略) 雨 (略) (略) 民政局办公大楼307室,递交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8月30日,逾时不予接收。
(略) 民政局对本次采购活动及相关的文件材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联系人:王佳
联系电话:0731-*
监督电话:0731-*
(略) 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完成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项目
二、项目预算
1.*元
三、服务内容
1.资产信息系统维护:湖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系统、 (略) 行政事业性 (略) 软件日常维护及每月数据备份;
2.报表申报: (略) 报表申报、特殊事项报表申报;
3.系统动态数据维护:包含资产配置、处置、变动等系统数据更新及修改;
4.条码管理:新配置资产的条码打印与粘贴;
5.资产处置:协助单位完成资产处置流程以及附件资料的准备。
四、服务时间
一年
五、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与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略) 站信用信息查 (略) 页截图。
六、报价材料内容
1.服务报价。
2.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等。
3.报价人能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报价人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规模、目前及过往业绩、获得荣誉、曾经及目前完成或者正在开展的类似工作业绩情况等。
报价人未按本公告规定所报材料无效。
七、采购程序
1.发布采购公告;
2.报价人提交报价材料;
3.经我局内部评审选定成交服务机构;
4.公示;
5.按政府购买服务流程进行采购;
6.签订服务合同。
八、评审方式
(略) 民政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承接单位条件、报价等,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确定项目承接单位。评审 (略) 民 (略) 站进行公示。
九、报价文件递交及最终解释权
报价文件以纸质版方式 (略) 雨 (略) (略) 民政局办公大楼307室,递交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8月30日,逾时不予接收。
(略) 民政局对本次采购活动及相关的文件材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联系人:王佳
联系电话:0731-*
监督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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