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献县经营业务用房楼体亮化及库房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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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献县经营业务用房楼体亮化及库房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 (略) (略) 公司。

2.主要内容:改善办公区域照明设施,对办公楼外墙体进行亮化;对锅炉房进行改造,改造为库房;更换水房门窗。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控制限额:6万元。

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起30天。

二、报名、磋商时间、地点

1.竞争性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发放: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每日8:30至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地点: (略) 运河区北京路图书大厦805室, (略) (略) 公司基建办。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9:30(北京时间)。

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运河区北京路图书大厦805室。

6.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9月10日9:30(北京时间)。

7.竞争性磋商地点: (略) 运河区北京路图书大厦805室。

8.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317-*。

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装饰装修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2021年8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发布公告后查询日期结果为准)

7.从“中国裁判文书网”(www.http://**.cn)查询2021年8月1日以来没有作为当事人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的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以发布公告后查询日期结果为准)

8.从“天眼查”查询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以发布公告后查询日期结果为准)

9.未被列入烟草 (略) (略) 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携带资料

获取文件提交资料(以下证件提供原件及1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5.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注:

1.以上证件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有效信息的,参选人仅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不可扫描出参选人信息的,须提供原件。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其相应的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参选人可提交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参选人公章。参选人应对所提交的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参选失败,由参选人自行承担责任。

2.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

五、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 (略) (略) 公司政府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概不负责。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 (略) (略) 公司。

2.主要内容:改善办公区域照明设施,对办公楼外墙体进行亮化;对锅炉房进行改造,改造为库房;更换水房门窗。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控制限额:6万元。

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起30天。

二、报名、磋商时间、地点

1.竞争性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发放: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每日8:30至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地点: (略) 运河区北京路图书大厦805室, (略) (略) 公司基建办。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9:30(北京时间)。

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运河区北京路图书大厦805室。

6.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9月10日9:30(北京时间)。

7.竞争性磋商地点: (略) 运河区北京路图书大厦805室。

8.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317-*。

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装饰装修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2021年8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发布公告后查询日期结果为准)

7.从“中国裁判文书网”(www.http://**.cn)查询2021年8月1日以来没有作为当事人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的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以发布公告后查询日期结果为准)

8.从“天眼查”查询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以发布公告后查询日期结果为准)

9.未被列入烟草 (略) (略) 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携带资料

获取文件提交资料(以下证件提供原件及1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5.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注:

1.以上证件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有效信息的,参选人仅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不可扫描出参选人信息的,须提供原件。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其相应的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参选人可提交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参选人公章。参选人应对所提交的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参选失败,由参选人自行承担责任。

2.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

五、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 (略) (略) 公司政府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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