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专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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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专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30
公告编号
0613-*
截止日期
2024-09-04
招标代理
上海 (略)

1.招标条件

上海 (略) (下称:招标代理)受上海申通 (略) (下称:招标方)的委托,对其上海申通 (略) 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专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期限:

2.1根据集团2022年12月下发《合规管理办法》《合规体系建设推进方案(2022-2025年)》总体要求,结合建设集团2023年12月发布《合规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工程、合约管理、企业制度建设等领域的合规管理工作,基于合规管理办法形成合规审查、合规风险管理、合规检查等三项合规运行机制操作指引,开展合规队*、全员合规培训,以期在2025年全面有效运行合规管理体系。

2.2中标人须根据*方服务范围,协助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工程管理、合约管理、企业制度建设等四个领域专项合规管理,基于业务及管理实际形成合规审查、合规风险管理、合规检查等合规运行机制操作指引,定期提供合规培训等。具体服务范围和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书。

2.3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输出成果提交(或*方认可的其他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至今)功能保障类国央企合规服务项目业绩或其他类似业绩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须提供相关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 (略) 。)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6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ttp://**)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shixin)查询,被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领取招标文件

4.1具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9月4日16:3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年检合格的执业许可证;

③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④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4)的所有内容。

4.2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4日,每天9:00-11:00,13:30-16:30 (略) 进行远程购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可通过二维码或转账方式支付。

接受文本费的账户信息:

户 名:上海 (略)

开 户 行: (略) 分行营业部

账 号:*46341

行 号:*。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万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09:30:00(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09:30:00(北京时间)

6.3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沪闵路8075号虹梅商务大厦7楼727室2号会议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补充文件签收单原件(如有)”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不参加开标意见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3。

6.6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

6.8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以后的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邮箱:*@*q.com。

6.9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 (略)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方:上海申通 (略)

地址: (略) 恒通路222号26楼

联系人:薛冰晖

招标代理:上海 (略)

地址: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09室

联系人:张计镔、吕尤佳、柏思敏

联系电话:*、*、021-*

电子邮件:*@*hbid.com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30
公告编号
0613-*
截止日期
2024-09-04
招标代理
上海 (略)

1.招标条件

上海 (略) (下称:招标代理)受上海申通 (略) (下称:招标方)的委托,对其上海申通 (略) 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专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期限:

2.1根据集团2022年12月下发《合规管理办法》《合规体系建设推进方案(2022-2025年)》总体要求,结合建设集团2023年12月发布《合规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工程、合约管理、企业制度建设等领域的合规管理工作,基于合规管理办法形成合规审查、合规风险管理、合规检查等三项合规运行机制操作指引,开展合规队*、全员合规培训,以期在2025年全面有效运行合规管理体系。

2.2中标人须根据*方服务范围,协助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工程管理、合约管理、企业制度建设等四个领域专项合规管理,基于业务及管理实际形成合规审查、合规风险管理、合规检查等合规运行机制操作指引,定期提供合规培训等。具体服务范围和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书。

2.3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输出成果提交(或*方认可的其他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至今)功能保障类国央企合规服务项目业绩或其他类似业绩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须提供相关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 (略) 。)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6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ttp://**)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shixin)查询,被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领取招标文件

4.1具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9月4日16:3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年检合格的执业许可证;

③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④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4)的所有内容。

4.2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4日,每天9:00-11:00,13:30-16:30 (略) 进行远程购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可通过二维码或转账方式支付。

接受文本费的账户信息:

户 名:上海 (略)

开 户 行: (略) 分行营业部

账 号:*46341

行 号:*。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万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09:30:00(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09:30:00(北京时间)

6.3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沪闵路8075号虹梅商务大厦7楼727室2号会议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补充文件签收单原件(如有)”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不参加开标意见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3。

6.6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

6.8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以后的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邮箱:*@*q.com。

6.9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 (略)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方:上海申通 (略)

地址: (略) 恒通路222号26楼

联系人:薛冰晖

招标代理:上海 (略)

地址: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09室

联系人:张计镔、吕尤佳、柏思敏

联系电话:*、*、021-*

电子邮件:*@*hbi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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