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人民医院ICU重症监护系统服务器及中央监护系统显示屏
石首市人民医院ICU重症监护系统服务器及中央监护系统显示屏
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9-02 1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9-03 10:00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1 | ICU重症监护系统服务器 | 服务器规格: 2*Xeon六核 3.0GHz 12M缓存 /内存:32GB /硬盘:1TB /网卡:2*1000M /光驱:Combo /RAID 卡,支持RAID0,RAID1,RAID3,RAID5,RAID6 /2U /冗余电源 冗余风扇 | 联想 | 1 | 套 | 2024-09-10 | 含安装 |
2 | 中央监护集中显示屏 | 80寸液晶显示器(吊装) | 国产优质 | 1 | 台 | 2024-09-10 | 要求: (略) 络端口(可做电脑显示屏), |
一、交货地址: (略) (略) (略)
二、保证金额度:0
需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及其他方面与合同约定不符,有权随时向供方提出异议,供方应根据需方的异议及时予以补足数量或更换或退货。需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需方对货物验收合格,货物合格与否以最终验收结果为准。需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排除供方对交付的货物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2.结算方式及期限:商议。供方于需方付款后 七 日内将符合要求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需方。 3.知识产权:供方承诺向需方提供的产品系原厂正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供方提供的产品非正品或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则供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给需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4.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履约,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货物价款的千分之三向需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或验收不合格或供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之约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同时应退回需方全部已付款、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标准,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同时应退回需方全部已付款、支付违约金及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供方未能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提供的发票有问题或供方的税务有问题而给需方造成损失,则该损失由供方承担。 5.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 (略) 诉讼解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参数:供方保证供给需方的产品必须为全新产品,并提供具有法律意义的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所有证明资料随货物一起交付)。供方提供的产品还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于接到需方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需方的要求给予免费更换或退货(退货时由供方自行到需方处提取货物,并承担运费及保险费),如逾期,货物损毁的风险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有权向供方收取相应的保管费用。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含税含运费,发货清单1份(发货前发一份电子版的),合格证(带红章的)四份,检测报告(带红章的)四份,随车带来。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含税含运费,发货清单1份(发货前发一份电子版的),合格证(带红章的)四份,检测报告(带红章的)四份,随车带来。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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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9-02 1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9-03 10:00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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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ICU重症监护系统服务器 | 服务器规格: 2*Xeon六核 3.0GHz 12M缓存 /内存:32GB /硬盘:1TB /网卡:2*1000M /光驱:Combo /RAID 卡,支持RAID0,RAID1,RAID3,RAID5,RAID6 /2U /冗余电源 冗余风扇 | 联想 | 1 | 套 | 2024-09-10 | 含安装 |
2 | 中央监护集中显示屏 | 80寸液晶显示器(吊装) | 国产优质 | 1 | 台 | 2024-09-10 | 要求: (略) 络端口(可做电脑显示屏), |
一、交货地址: (略) (略) (略)
二、保证金额度:0
需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及其他方面与合同约定不符,有权随时向供方提出异议,供方应根据需方的异议及时予以补足数量或更换或退货。需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需方对货物验收合格,货物合格与否以最终验收结果为准。需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排除供方对交付的货物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2.结算方式及期限:商议。供方于需方付款后 七 日内将符合要求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需方。 3.知识产权:供方承诺向需方提供的产品系原厂正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供方提供的产品非正品或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则供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给需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4.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履约,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货物价款的千分之三向需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或验收不合格或供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之约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同时应退回需方全部已付款、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标准,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同时应退回需方全部已付款、支付违约金及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供方未能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提供的发票有问题或供方的税务有问题而给需方造成损失,则该损失由供方承担。 5.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 (略) 诉讼解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参数:供方保证供给需方的产品必须为全新产品,并提供具有法律意义的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所有证明资料随货物一起交付)。供方提供的产品还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于接到需方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需方的要求给予免费更换或退货(退货时由供方自行到需方处提取货物,并承担运费及保险费),如逾期,货物损毁的风险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有权向供方收取相应的保管费用。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含税含运费,发货清单1份(发货前发一份电子版的),合格证(带红章的)四份,检测报告(带红章的)四份,随车带来。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含税含运费,发货清单1份(发货前发一份电子版的),合格证(带红章的)四份,检测报告(带红章的)四份,随车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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