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视频监控和物资仓储管理系统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智能视频监控和物资仓储管理系统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本项目询价内容及相关要求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安徽省接收捐赠工作站)
二、采购人地址: (略) 长丰县双凤经济开 (略) 70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智能视频监控和物资仓储管理系统咨询服务项目
五、项目预算:*元
六、项目内容:按省厅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要求采购咨询服务,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助编制采购需求等。
七、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咨询服务须在2024年9月13日完成;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次邀标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小组将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条件不符合或不真实,可随时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因参加本次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质量要求
中标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书的总体要求,遵守国家规定,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报批。
九、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单位简介,单位资质,报价单,联系方式。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下午15点。
十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采取再次报价,以此循环直至确定供应商。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杨兵,*。
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
2024年8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本项目询价内容及相关要求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安徽省接收捐赠工作站)
二、采购人地址: (略) 长丰县双凤经济开 (略) 70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智能视频监控和物资仓储管理系统咨询服务项目
五、项目预算:*元
六、项目内容:按省厅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要求采购咨询服务,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助编制采购需求等。
七、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咨询服务须在2024年9月13日完成;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次邀标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小组将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条件不符合或不真实,可随时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因参加本次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质量要求
中标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书的总体要求,遵守国家规定,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报批。
九、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单位简介,单位资质,报价单,联系方式。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下午15点。
十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采取再次报价,以此循环直至确定供应商。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杨兵,*。
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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