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采购青田县水利感知体系建设急用先行项目增补采购招标公告
国企采购青田县水利感知体系建设急用先行项目增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青田县水利感知体系建设急用先行项目增补采购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 (略) (http://**.cn)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青田县水利感知体系建设急用先行项目增补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青田县水利感知体系建设急用先行项目增补采购
数量:1
最高限价(元):*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备注:
项目建设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且验收合格;项目运维期限:验收合格后36个月。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2. 地址: (略) 公共 (略) http://**)公告附件
3. 方式: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1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一)
3.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 分
4.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1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项目采购的采购实施、验收、质疑、投诉等过程参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政府采购标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田县国有 (略)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新大街59号会展中心19楼
联 系 人:詹旭勇
联系方式:0578-*
质疑联系人:周慧
质疑联系方式:0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青田县龙东小区13幢一单元302室
联系人:李淑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吕楚迪
质疑联系方式:*
3、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青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 (略) 1号
监督投诉电话:0578-*水利感知采购文件08.30.docx
招标公告
青田县水利感知体系建设急用先行项目增补采购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 (略) (http://**.cn)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青田县水利感知体系建设急用先行项目增补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青田县水利感知体系建设急用先行项目增补采购
数量:1
最高限价(元):*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备注:
项目建设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且验收合格;项目运维期限:验收合格后36个月。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2. 地址: (略) 公共 (略) http://**)公告附件
3. 方式: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1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一)
3.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 分
4.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1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项目采购的采购实施、验收、质疑、投诉等过程参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政府采购标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田县国有 (略)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新大街59号会展中心19楼
联 系 人:詹旭勇
联系方式:0578-*
质疑联系人:周慧
质疑联系方式:0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青田县龙东小区13幢一单元302室
联系人:李淑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吕楚迪
质疑联系方式:*
3、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青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 (略) 1号
监督投诉电话:0578-*水利感知采购文件08.3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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