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经济开发区冀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站改造提升工程消防车辆采购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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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经济开发区冀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站改造提升工程消防车辆采购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涉县经济开发区(冀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站改造提升工程消防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经济开发区(冀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站改造提升工程消防车辆采购,招标人为河北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债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消防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提升开发区(冀津园区)发展能级,拟对现有的消防站实施改造提升,改造面积3754.5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517.65平方米,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等。本项目主要采购消防车辆,包括与之相关的配套设施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60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供货要求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采购安装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所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30 09:00至2024-09-05 17:00,登录“惠招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惠招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即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实行“双盲”政策,即“盲抽”、“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 (略) ”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 (略) ”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 (略) (略) ;联系人:申伟伟、0310-*;招标人:河北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李建旺、031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涉县行政审批局、河北涉县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电话:0310-*、0310-*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涉县经济开发区(冀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站改造提升工程消防车辆采购 投标人/供应商 1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涉县经济开发区 地址: 涉县铜锣湾广场12号楼(维港公馆B座)304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建旺 联系人: 申伟伟
电话: 0310-* 电话: 031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q.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涉县经济开发区(冀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站改造提升工程消防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经济开发区(冀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站改造提升工程消防车辆采购,招标人为河北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债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消防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提升开发区(冀津园区)发展能级,拟对现有的消防站实施改造提升,改造面积3754.5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517.65平方米,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等。本项目主要采购消防车辆,包括与之相关的配套设施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60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供货要求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采购安装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所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30 09:00至2024-09-05 17:00,登录“惠招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惠招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即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实行“双盲”政策,即“盲抽”、“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 (略) ”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 (略) ”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 (略) (略) ;联系人:申伟伟、0310-*;招标人:河北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李建旺、031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涉县行政审批局、河北涉县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电话:0310-*、0310-*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涉县经济开发区(冀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站改造提升工程消防车辆采购 投标人/供应商 1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涉县经济开发区 地址: 涉县铜锣湾广场12号楼(维港公馆B座)304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建旺 联系人: 申伟伟
电话: 0310-* 电话: 031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q.com
网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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